第213章高手(1 / 3)

徐癡虎背著一個長條包裹,走出了病房樓。

夜色正濃,徐癡虎抬頭看看天色,不見群星,不見明月,隻能看到黑漆漆的一片天幕。

“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時啊……”

徐癡虎左右看了幾眼,順著他這幾天籌備好的路線,一路避開燈光,從醫院的後門溜了出去。

在醫院後麵,有一個占地規模不小的公園,公園的角落裏有一個頗高的水塔,為公園以及附近的住戶提供用水。

水塔本身沒什麼可說的,妙在地勢。徐癡虎在病房裏窩著的這些天,就瞅準了這個地方。

一路疾行來到水塔下,徐癡虎活動手腳,小心攀爬,沒費多少功夫就爬到了水塔的最高處。這裏能容一兩人存身、走動,不算特別的狹窄,但也絕不寬敞。

徐癡虎坐在水塔的最高處,小心的避開所有有可能照到他的燈光,輕手輕腳的拆開了背著的長條包裹。

長條包裹裏麵襯著一大塊牛皮,上麵逢著扣子、皮繩,固定著散散碎碎的槍械零件,以及海綿、棉布、油布一類的雜物。牛皮的一角做成了一個口袋,用拉鏈封的口,裏麵是數十枚子彈。

坐在水塔上,徐癡虎往醫院的方向看了一眼,心裏挺滿意:從這裏,可以看到宋如晦所在的病房那一層的樓梯口、走廊,以及宋如晦的病房。

在剛來醫院守在宋如晦的病房裏的時候,徐癡虎就發現了這座水塔。出於本能反應,徐癡虎拉下了宋如晦的病房的窗簾,並且在這麼多天裏沒有拉開過一次。

如果讓他狙殺宋如晦的話,他肯定會選中這座水塔,這地勢實在是太妙了。由己度人,徐癡虎可不想讓自己和宋如晦暴露在某個狙擊手的視線裏,還是拉上窗簾比較穩妥一些。

就著包裹內襯上的棉布,徐癡虎擦了擦槍械零件,然後把各個零件組裝了起來。

“哢哢哢”的拉動了幾下槍栓,徐癡虎拍拍槍身,低聲念叨:“老莫,今天可看你的了。”

這是一把老槍,本名叫做“莫辛納甘步槍”,可以說是非常非常的跟不上潮流跟不上時髦的槍型了,老到能偶爾在某些博物館裏發現這種步槍的蹤跡。

這槍老歸老,但是勝在紮實,好保養好維修,沒有那麼多細碎的零件,也就沒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故障、毛病,用起來足夠可靠。

這槍是很早之前,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被徐癡虎撞見的,槍械成色極好,屬於軍械庫裏壓箱底的家夥,裹槍的油紙都沒拆過。徐癡虎弄了一箱二鍋頭,又買了兩包煙,就從俄國毛子手裏換來了這把槍。那俄國毛子喝著二鍋頭,又捎帶著送了徐癡虎三百發子彈。

這麼些年用下來,這槍也出過一些小毛病,但是簡單收拾一下就又能重振雄風,突出一個紮實靠譜。徐癡虎又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動,讓這把作為狙擊槍的莫辛納甘步槍變得更為順手好用了。

要論狙擊步槍的話,的確是有更精準、更好用,同時更符合潮流的狙擊步槍可供選擇。但是那種時髦度爆表的狙擊步槍,實在是太招忌諱,也太惹眼,實在是太不安全。

更要緊的是,那些時髦度夠高的狙擊步槍用起來太麻煩,單是修整偏差都是個麻煩事兒。

平時把槍拆零碎了,等用的時候再把槍械零件組裝起來,裝成一把時髦度極高的狙擊步槍然後直接開槍,一槍爆頭指哪兒打哪兒--這是電影裏的不著調劇情,真要這麼玩兒的話,打出去的子彈偏離目標三五米都不成問題。

越是精密、精準的狙擊步槍,用起來的時候就越需要小心伺候。於徐癡虎而言,那種精密家夥他實在是照應不過來,還是手裏這莫辛納甘靠譜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