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5點翻來覆去的睡不著……
聽說睡不著是因為有人在想你。
到底是誰在想我呀!
這是丫頭醒了,說道:“媽媽抱。”
她沒有不耐煩,抱起她開始哄。
小家夥說:“講故事。”
不想說話,一宿沒睡有些煩躁,她沒好氣的說道:“講個屁,你給我閉上眼睛,趕緊睡覺。”
破天荒的小家夥竟然沒有哭鬧,趴她背上乖乖的睡著了。
約摸著小家夥睡沉了,把她輕輕的放在床上。
看了下手機,都六點了!
拿起手機在朋友圈裏發道:“以後我不會相信任何人,前男友讓我顛覆了所有認知,我不愛他,但是卻無比的信任他,信任到什麼程度呢?信任到放棄了我今生最愛的人,我以為他是最愛我的人,可是我錯了,他不僅背叛我,還傷我最深,玩弄我的感情也就罷了,他毀了我整個人生,我將一生活在悔恨當中。”
寫完這段話她設置了朋友圈不可見。
是的,想想過去,全是一些不堪的回憶。
為什麼當初那麼傻呢,一定是腦子進水了!
那樣的垃圾她又是怎麼看的上的。
她多麼希望有一台時光機,但願時光可以倒流,她一定會選擇孫啟明,大膽去愛一次,因為這才是最理智的,與金錢無關。
那麼她後麵所有的傷痛就不複存在,他們一定會過上幸福的日子。
他會把她當女兒一樣寵著,直到永遠,永遠!
經曆了一切,他們應該更加珍惜彼此才對,不是嗎?
從認識他的第一天開始,她一直都愛著他,可不知道為什麼,命運總這麼愛捉弄人。
其實又怪得了誰呢?還是自己不夠堅定。
回不去的青春啊!
想到這裏她就內心抓狂。
如果當初22歲的年齡嫁給他,他一定會疼她入骨,他們選婚紗,拍婚紗照。
其實女人啊就是應該在自己什麼都不懂得時候嫁人,年齡大了,什麼都懂了,她就不想嫁人啦!
結了婚她依舊是自由的,想什麼時候要孩子就什麼時候要孩子,她還可以在北京,做自己想做的事,可她為什麼不明白呢!為什麼要走那條彎路呢?
到頭來終究是一場空。
她像是得到了一些東西,又像是什麼都沒得到。
緣分啊!你說緣淺了,可他們現在又相遇了!
無意中點進了前男友的空間,還存留著兩人相擁的照片,真是膈應人,她希望那段記憶抹去,可那些汙點依舊存在呀!
真的不要隨便去愛一些人,要懂得自愛 。
在評論下方,她說道:請你把我照片刪掉,謝謝。
她知道那人是不會刪的。
她煩透了!
但突然又想開了,一切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那人欺騙了你,說明你有債要還,還清了,一切也就都結束了!
希望來生永不相見。
想著想著該上班了,突然這時候好困想睡覺了。
真夠要命的,該睡的時候不睡,不該睡的時候卻又困的不行,眼睛都睜不開了。
強忍著困意,刷牙洗臉。
今天依舊是綁了個馬尾,黑白條紋裙套,一雙比較透氣的運動鞋。
年齡越大越喜歡穿舒服一點的衣服。
不得不承認,20歲跟30歲還是有區別的。
一個小時後,終於到公司了,無精打采的,早餐也不打算吃了,沒胃口。
打開筆記本,開始一天的工作了!
哈欠連天。
這時候孫啟明又出其不意的出現了,打趣道:“喲,還沒睡醒呢?”
心裏恨恨道:“你,監視我?”
唉,大忙人,他哪有那閑工夫。
也是,公司是他開的想什麼時候出現就什麼時候出現。
隻不過他走路還是有一瘸一拐,依舊掩蓋不了他那憂鬱的氣質。
她暗想就算是個瘸子,也依舊很帥呢!
真是情人眼裏出西施。
在她身邊走過的時候,他高大的身姿又像是一陣風,身上依舊散發著一陣古龍香水的氣味,好聞極了。
他眼神看起來無比的堅定,40多歲的人了,怎麼看起來一點都不老。
為了避嫌,趙小風裝作跟他不熟,隻聽到他說了一句:“裝”
十年前他就說過這樣的話,這麼多年過去了真是一點都沒變。
他在公司瀟灑的晃了一圈就走了,刷存在感呢?無聊.
這時手機“嗚”的一聲:聽說你愛吃呷哺,晚上下班一起吃飯呀!別誤會,感謝在醫院照顧我那麼久。
本想拒絕,可鬼使神差的短信已經發過去了:好的。
不禁心裏暗罵自己:就這麼禁不住誘惑?
不過他還算有點良心。
這次赴約,不知是抵擋不了呷哺的誘惑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