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給VC挖坑(1 / 2)

對賭協議,本意是“估值調整機製”,是VC對其所投資的公司估值變化而產生的一個附加協議。

因為估值會因為時間的變化而增加或者減少,存在不確定性,所以有些條款就需要通過這個協議來讓雙方達成合作。

不過,李越說三年時間做不到800億美元的估值,就三倍返還VC們投的錢,這一點,對他們而言並沒有什麼吸引力。

125億美元,分攤到這些資本身上,也不是小數目。他們完全可以拿這些錢去投資更多項目。以他們的眼光,用這些錢在三年裏賺個七八倍簡直不要太輕鬆。就算有可能翻車,也不會是所有人都翻車。

而且既然有翻車的可能,那也就有一飛衝天的可能。

萬一誰家運氣好,投資到了一個能產生百倍千倍回報的項目,又有誰能說的準呢?

李越當然也知道這個情況,便又補充道:“如果靈越未能在三年時間內達到800億美元的估值,這筆錢我不僅三倍返還給你們,還會保留你們在靈越的股份。”

聽到能保留股份,而不是退完錢就和靈越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在場的VC終於動容。

許晨問道:“李總,真的還可以保留股份?”

他這麼問,自然是覺得靈越的股份比錢更重要。

因為許晨知道,就憑借靈越現在所體現出來的龐大潛力,未來能不能達成800億美元的估值不好說,但500-600億美元是肯定沒啥問題的。本身靈越的遊戲和電商項目,就有著極大的價值。現在又有一個移動互聯網在醞釀,他當然知道孰輕孰重。

其他人也是一樣。

投的錢能賺一點回來,固然沒有了風險。但作為資本,目的是賺更多錢。他們做投資,就是因為風險越大收益也越大才敢砸錢的。

現在既沒有了風險,又還能白嫖靈越的股份,那估值800億美元,也好像沒什麼問題了。

但瑪麗卻又想到了什麼,問道:“李先生,你說的條件,我們很難拒絕。但我也因此感覺到,這似乎是一個坑。因為根據我對你的了解,你不是一個願意把好處輕易讓給別人的人,特別是這樣接近白送靈越股份的行為。對嗎?”

“瑪麗女士說的話,我也讚同。”

斯坦威在旁邊開口,其他人也附和起來。

李越笑了一下,沒有立即回答。

他本來還覺得,自己挖個坑,別人就會乖乖跳進來。

結果這幫人實在太精明,自己還沒說呢,人家就已經反應過來了。

不過也正常,這個對賭協議對他們太有利,很難不讓人懷疑。

過了一會,李越開口說:“條件其實就是剛才說的那樣,沒有什麼坑。但這次是A輪融資,未來還有B輪C輪。在對賭協議中,我還想加一條。那就是等靈越進行B輪融資做新項目時,你們不要懷疑,直接投錢。”

靈越要做新項目,大家肯定是支持的。因為成功率幾乎是100%。

但李越這麼一說,VC們的信心便產生了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