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薄罪重罰(1 / 2)

這些圍觀的難民們,本來打算幫親不幫理,如果這些維護秩序的莫臥兒帝國士兵對這個事情處理不公,打算起哄鬧事呢……

但聽那兵士這麼一說,大家也都泄了氣。

人再怎樣撒潑無賴,也得講點道理嘛!

大家誰不清楚,如果在波斯帝國有一萬美刀的家庭,那絕對是巨富的存在。

要知道這鬼地方很多貧民一天的收入還不到1.5刀。

有那麼多錢,你特麼的還要背井離鄉當難民。

更何況,你沒道理,如果有實力也還好。

但難民們都手無寸鐵,而士兵們全副武裝。

平哥哥見這些圍觀的難民們不敢再起哄鬧事,於是從那小孩身上搜出了那一萬塊錢,再大聲用卑魯支語向圍觀的人說:

“各位波斯帝國的朋友們,我們大漢國人,無論去到哪裏,都是講規矩,講道理的。

無論我們大漢國怎麼富裕,怎麼強大,都不會仗勢欺人,都不會欺負弱小。

因為曾經我們也弱小過,也被人欺淩過,我們的老祖宗教導我們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我們大漢國人在外麵永遠不會稱王稱霸,不講道理。

剛才這位士兵大哥說了,因為我是商人,我有錢,所以這小孩的身上的一萬美元現金就是我的。

而因為這小孩是難民,所以這一萬美元,不可能是他的。

這個話,從邏輯和常理來說,是合理的。

但從從法學證據上說,卻是站不住腳的。

因為這一萬美元,雖然在這小孩身上,但並沒有人看見,或者攝像頭拍到,這小孩從我身上偷了錢。

我說他偷了我的錢,他自己說沒偷,天下的現金都長得一樣,我也沒辦法說這錢就一定是自己的對吧!

我們大漢國人,無論在哪裏,都會講道理,講證據,就憑著他是個難民,就說他不可能有一萬美元,這個雖然符合邏輯,但從證據上講,站不住腳。

這一萬元現金,也有可能是小孩撿到的呀?”

泥煤哦……

這家夥想表達什麼,哪有幫別人說話的?

因為他說的是卑魯支語,並且聲音洪亮,所以這些士兵們,難民們,個個都聽得清清楚楚。

全特麼的懵逼了……

這家夥,到底想表達什麼呀?

“但是,我們大漢國人,絕對不會仗勢欺人,冤枉一個小孩偷我的錢,因為這個錢,確實是我的。

雖然天下的錢都長得一個樣,但這錢上,卻都寫了我的名字,不信,大家可以看看。”

說完,這平哥哥將那錢隨便拿幾張,高高舉起說:

“這些現金,我全部用鉛筆在上麵寫有我的名字的,大家可以看看,我叫任本平……”

泥煤……

這些人中,有些認識點字的,雖然不認識這些字寫的是什麼。

但起碼也認識,這就是漢字。

實錘了,徹底實錘了……

原來平哥哥早知道,在卑魯支省這種鬼地方,什麼小偷啊,便宜啊,換錢鬼手啊,都會有。

自己帶現金出去,搞不好就會中招,所以在每張錢上都寫了字,以免發生像今天這種事時糾纏不清。

那些士兵見平哥哥拿出了鐵證,將那小孩像老鷹捉小雞一樣,一把提了起來,掏出了那小孩的難民證看了看說:

“塞義德,波斯帝國難民,今年15歲?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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