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這莫臥兒帝國,在這卑魯支省這種窮鄉僻壤,如果不是有平哥哥他們這種“外國”投資者,這裏的生產力和科技水平,比起大漢國的明清時期,估計也高不了多少。
“治亂世,用重典”,基本上是每個朝代的統治者的共識。
現代廢除肉刑,廢除各種嚴刑酷法,現代的法律體係,是建立在現代先進的生產力,豐富的物質基礎之上的。
正所謂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統治階級所製定的法律,是必須適應當時的生產力發展程度和科技水平的。
偷東西砍手,這種法律之所以能製定出來,大概也跟這裏極其落後的生產力,極其落後的經濟環境相關吧!
要知道,這一萬美刀,對於平哥哥來說,簡直就不算個錢,牛背上拔了一根毛。
丟了就丟了,相當於做舔狗給個渣女買個名牌包包而已,或者喝了兩瓶高檔洋酒,一泡尿拉了出去。
這特麼的能有多大事,就這樣把一個正處於花季年華的一個年輕人一隻手砍掉,這特麼的是什麼法律。
但是,如果換位思考,這平哥哥他也是這卑魯支省的貧民,他還會這樣想麼?他還有這麼灑脫嗎?
要知道,這裏的貧民一天的平均收入還不到1.5美元。
一個家庭的所有財產,也許就是一頭牛,十來頭羊,十來畝薄地,幾百公斤糧食,兩間破房子,一個家庭所有的財產折算下來,大概也就2000-3000美刀。
而這小偷一次,就把三四家人的全部財產偷了。
試想,如果一個貧民家庭,被小偷把家裏的牛,羊,糧食等財產都偷了?
那讓這家人怎麼過?一家人喝西北風麼?
全家等著被餓死麼?
所以在這卑魯支省的部族,如果其他族的小偷去偷人家的牛羊,基本上抓住就用石頭活活砸死。
別說什麼殘酷,這裏的習俗就這樣!
比較起來,莫臥兒帝國的偷東西砍手法律,已經不算殘酷了。
不過平哥哥也知道,所有的嚴刑酷法,都不能保證老百姓們都守法。
相反,凡是法律比較寬鬆,施行“仁政”,讓老百姓們修養生息的朝代,犯罪的人反而越少。
倒是那些嚴刑酷法,薄罪重罰的朝代,犯法的,不怕法律的人反而多如牛毛。
而製定那些暴政法律的王朝,基本上都是短命王朝……
因為老百姓們饑寒交迫,水深火熱的時候,再多的“淩遲”,“腰斬”,也沒辦法阻止他們去搶去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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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平哥哥回到基地後,叫人把這賽義德帶去洗澡吃飯換衣服,自己和褚衛國,陳潤民先去了會客廳,看馮萍她們帶回來的那個帶小孩叫平哥哥他們救命的大嫂。
隻見會客廳中,馮萍,林雨軒,陳若曦,以及酋長那八個女兒,正圍著一張大圓桌,在那泡茶喝茶呢!
“在我們大漢國中,男女平等,女生見了男生,不用鞠躬行禮,也不用退避讓坐。
女生和男生,可以坐一起喝茶,吃飯,聊天,如果是你男朋友,你還可以欺負一下他……”
隻見這馮萍一邊泡茶給這幫卑魯支女生喝,一邊用卑魯支語向這大嫂介紹大漢國的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