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訓戒(1 / 2)

至於說信仰原教義的自由,這也是全世界的通識。

你特麼的信仰原教義,遵守原教義的各種規矩……

好,這是你的自由,我不阻止你。

但是,你也不能說,人家不信仰原教義的,就特麼的不是人,就是畜生,就是禽獸,就要“得而誅之……”

這種就絕對是極端主義者,是恐怖主義的溫床。

在我們大漢國中,無論再虔誠的和尚,他也絕對不會強迫別人去拜菩薩佛祖。

我信佛祖是我的自由,別人不信佛祖,那也是別人的自由……

所以平哥哥就規定,在家庭中,各成員一律平等,不得強迫虐待。

其實,這個不能強迫虐待,在文明社會中,早已是所有人們的共識和通則。

平哥哥為何要多此一舉,再次強調。

因為這波斯帝國中,這種事情實在是太多,太常見了。

這波斯帝國中,普通老百姓的觀念,真的可以說還處在中世紀,跟大漢國中的明清時差不多!

他們認為,我的兒子,我的女兒,我娶進門的妻子,就是我的私人財產,我可以隨意處置。

說得難聽點,就好比他家養的牛羊一樣,想宰就宰,想殺就殺……

其實別說這波斯帝國的老百姓,就是大漢國的前朝,也同樣大把這種成規陋俗。

比如自己女兒跟別人去私奔,家族裏的人,有權力將這個女娃抓起來,裝進豬籠,沉入江中……

千萬別被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說所蒙蔽,什麼卓文君和司馬相如啊?什麼張生和崔鶯鶯啊!

人家跟後來考上狀元,當了大官的書生私奔,如此才子佳人,不但不會被浸豬籠,毫無風險,還會流傳千古,成為別人津津樂道的佳話。

但你特麼的跟一個古代的窮鬼私奔一個試試?

所以,平哥哥他們在製定規矩的時候,就考慮得非常周全。

比如說,製定了不允許買賣指點婚姻,成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

但是,規矩是一回事,實際執行又是一回事。

要知道,幾千年以來就一直存在這些人腦子中的習慣,是不可能通過一紙禁令就改變的。

比如你說不可以買賣婚姻,但我可以為了1頭牛的彩禮,叫我16歲的女兒,跟一個60歲的大叔,“自由戀愛”呀!

我女兒不願意去,我就用語言攻擊她,甚至毆打她,虐待她。

所以平哥哥他們還明文規定,所有家庭成員一律平等,不得打罵虐待。

要知道,在這波斯帝國的原教義中,子女是不能反抗父母的。

看看是現代科技、教育、金錢的威力大。

還是幾千年以來的陳規陋習威力大吧……

不試一下,怎麼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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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個準備前來賣腎的人,聽完賽義德的解說後,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誰我不說話。

也不說願意做,也不說不願意做。

其實從他們內心的心底說,他們是想接受這大漢國人的規矩,搬到這漢波工業園中,每天勞動,賺取財富的。

畢竟,誰特麼的都不會跟錢過不去。

畢竟,這些集裝箱房,雖然在大漢國人看來,簡陋不堪,是給工地民工幹活暫時居住的房子。

但在這些波斯帝國的難民看來,可以說絕對是“別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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