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特別好的朋友,是那種有點胖,有點矮,有點黑,總之就是不太起眼的一個女生。她和我說,她喜歡一個男生,那個男生是她的同桌,而且那個男生有女朋友。
“那你這就算暗戀了。”
“是啊,沒有人知道,他也不知道。我以前也沒有和你說過。”
“你表現的很不明顯啊,你不說我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朋友苦笑…
“是啊,誰也看不出來,他也看不出來,你知道麼,今天有一個女生來學校找他,說是他的女朋友…”
我這個朋友說著說著眼淚就掉了下來。
“你都不知道,我多喜歡他。從一開始和他同桌我就喜歡他,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直到畢業我還是喜歡他。誰也不知道,我知道我長得不漂亮,他不喜歡我。”
“畢業後你沒有和他講過麼,向他告白,爭取一次,失敗後最起碼不後悔。也許他對你也是有好感的。也說不定。”
“我不止一次想和他講,總是沒自信。一直克製自己。後來有一次沒忍住,和他講了。”
“然後呢,然後呢?”
“他不喜歡我,他沒回複我的消息。”
我這個朋友,點燃了一根煙,狠狠地吸了一口,吐了口氣。
在家這段時間和這個女孩交流了很多次,我告知她我正在寫小說,她表示可以把她的故事寫進來,我點點頭,加了小節。
這就是造物主的不公平吧,貌似多數女生對感情都比男生更重視,所以我們會看到很多女孩在感情這條路上被傷害的遍體鱗傷。
回頭看看自己,生活在一個很普通的家庭,典型的慈母嚴父組合,從小就被教育要好好學習,考大學,要有出息。爸爸對我要求很嚴格,記憶中的自己從小就開始背古詩,背的好可以得到獎勵,不好會讓我一遍一遍的背,我感覺到的是我隻有聽話才能得到愛。隻有聽話才可以。
這也大概造就了我現在的性格,別人的需求高於自己的需求,但凡旁人要求的不去拒絕,咬著牙也要去做,即使心裏很委屈。顯然,我已經不會愛自己。由於從小就很懂事兒,家裏條件不好,有了好吃的,懂得說不想吃留給家裏其他人吃,也會把自己的那一份留下來給其他人吃。
從小就知道有了零花錢就要攢起來留給妹妹花。其實我明白父母也是愛我的,隻是他們年輕時吃了很多苦,白手起家,才有了現在的條件,希望我能夠好好學習,將來不要像他們一樣吃苦。而且在我媽媽年輕時由於幾分之差沒能考上大學,大學一直是她的一個夢想,小時候家裏窮,沒有錢讓她再去複讀一年,所以這個夢想由我來實現。擔著一份責任,可能由於長期以來父母一直都無法很好的表達他們的情感,我感覺自己是缺愛的,我愛上了一個長我四歲的男生,也就是林北,初戀這段感情就把我傷害的遍體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