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佳對火槍民兵的發展前景是充滿信心的,因為西方殖民者的全球擴張史已經指明了前進的方向,那是多麼血腥又多麼激動人心的偉大事業啊。即使那是魔鬼對天使的誘惑,是封建主對農奴的許願,也是值得的。
當然,建夷這樣的漁獵部落也可能拋棄弓箭,轉用鳥銃。那好呀,鐵匠、木匠等集成的初級手工業體係肯定得建立吧?脫產人員肯定增加吧?自由遷移的難度加大了吧?弓馬馳騁的優勢減弱了吧?
建夷有了這些失策,還有什麼可怕的呢?
鳥銃,作為第一種成熟的單兵火藥武器,把冷兵器時代撕開了一個大窟窿,再加上大炮,轟垮了冷兵器時代的英雄舞台。
鳥銃,不但在攻城陷陣時,製遠摧堅,鋒不可擋;而且在閑暇的時節,像英吉利的獵狐人一樣,校獵射飛,角技破的,也足以快意人生。
控弦破左的,右發摧月支。仰手接飛猱,俯身散馬蹄。狡捷過猴猿,勇剽若豹螭。——這是曹子建的白馬嘯西風。
弓矢,這種古老的技藝,曾經作為奴隸社會貴族的必修課,被列為六藝之一,被提升到增進‘君子’德容器的修養的高度。它載之經傳,見之歌詠,無貴無賤,無人不知,誰人不曉。
鳥銃,在嘉靖中後期才出現。雖然它被名臣唐順之推崇為最準的利器,但是卻推廣艱難。將領官吏吏之中那些沉毅才略之士,往往藏私,把它作為自己建功立業的根本。而鹵莽愚魯的基層將士,又往往嫌它不如弓箭火門銃方便,即使戚繼光給他們反複教導演示,還是不服。結果,行伍之間,自百夫長已上,都一個個把弓箭掛在腰間拉風顯擺,反而認為使用鳥銃是下賤的事,不屑去幹。
戚少保有言,鳥銃的功用,十倍於短兵,五倍於弓矢。業專則精,在軍隊裏,應該不比虛名,不受曆史傳說和評書戲曲的誤導,專心致誌,學習使用鳥銃。各州縣的有關衙門更應該鼓勵鄉村的富人使用鳥銃,命他們帶頭維護一方安寧、抵禦土匪暴徒,民壯弓兵也要時常練習,就像以前北方多用弓矢、南苗喜用弩箭一樣。隻要在全國形成使用鳥銃這類新式火槍火炮的風氣,一旦有夷狄進犯的警報,就可以普通平民登城守備,不需要特意征調川浙善於守城的兵馬,大大減輕國家財力的負擔。
歐洲各國為什麼能在此時開啟殖民時代,將白人的利益不斷擴展,獨霸世界以至二十一世紀?各種說法都有道理。但就軍政而言,就是他們保留有古人寓兵於民之意,兵民之間不截然分開,國家統治階層和平民都能接觸軍事。其君王和各級封建主,把兵器精良犀利視為必須重視的大事。而平民個人,或者當兵,或者打獵,或者當海盜,把操練軍事、殺人掠奪當做職業來幹,當作發財的捷徑。由此,歐洲各國習尚成風,怎能有不精通武事的道理。
而此時的明朝呢?兵員,先是來自於低賤的軍戶階層,後又招募平時不習實戰的壯丁,縱使有些真正的武術高手、世襲官家良將,也難以全麵撐起大明的軍容。至於武器的製造,全都交給各級的公家,結果怎樣?一項新的利器出來,往往是有關廠司不知道如何製造,大小將吏不知道如何教練,普通士卒不知道如何使用、保養。對於公家的事,那些收入微薄的工匠肯定不會盡心盡力地做好。監管製造的官員,如果是潔身自愛的,那就會專門追求節省;如果不能節省,那肯定會克扣;無論節省還是克扣,隻要有一種,官場上就難於執法查辦,因為他又沒貪汙。這樣一來,這些‘清廉’的監造官,既不獲利,又不畏法,大小糊塗,朝野上下敷衍了事而已,還能指望精工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