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卻比大多數同齡女孩有錢——當時文氏公司正處於蓬勃發展的頂峰,即使她是家裏不受寵的女兒,也擁有非常多的零花錢。
在那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她放學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小混混團團圍住。看著小混混們或調戲、或恐嚇的話,年幼的她嚇得呆在原地,一動也不敢動。
是立衛霖的出現,讓她最終擺脫了他們。
雖然當時他也才十七歲,雖然被小混混們打得鼻青臉腫,但他也絲毫沒有退縮的意思。
他被小混混們按在樹上打,卻用力朝她揮揮手,讓她趕緊逃跑。
最終她逃了,可從此,他的身影卻像一個烙印,深深印在了她的心裏。
盼望著再次與他見麵,她當晚折下了一堆小紙鶴許願。
而第二天,她就在校園門口碰見了他。原來他是高中部的高二學生。
“真的很謝謝你救我……”她緊張地跟他道謝,將書包裏五彩繽紛的小紙鶴拿出來送給他。
“我隻是看不慣這種事。”他語氣冷得像塊冰,接也沒接便直接離開。
可她一直是一株長在石縫裏的小草,常年沒有陽光雨露的照拂。所以,哪怕是一丁點的無心關照,也值得她奮力去爭取。
她變成了他的跟屁蟲,無論他是在籃球場上,還是在操場,小賣部……背後都有她的身影。
他覺得厭煩,驅趕她,可她就像一隻甩不掉的尾巴一樣,跟在他後麵噓寒問暖,拎包扛球。
她甚至用自己的零花錢幫他買所有他想要的東西——籃球,手機,運動服,球鞋……對於這些,他都來者不拒。
有一天,他打完球進小賣部,她依舊緊緊跟隨。這次,他卻破天荒的買了一隻五彩的蛋筒,遞給她。
她欣喜若狂,又有些不敢接:“你對我這麼好,我會以為你也喜歡我……”
“那就‘以為’吧。”他說。
當時的她,頓時感覺胸口漲漲的,滿溢著的幸福幾乎要把這顆小心髒給撐破了。
“文安,你還太小,不要總是走在我旁邊,在學校太招搖。”這是他常常跟她說的話。
她卻不依不饒:“我不小……我知道現在你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
對她最好的人怎麼可能會是他?他不屑,而她說的的確是實話。
“不行,真的太小。”他很堅持。
“那我到多少歲才可以?”她問。
“至少十七歲。”
之後,文安每年都買年曆,精心地計算著時間,又總是迫不及待地想把年曆丟掉。
她也發奮學習,想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配得上他的女生。
終於,扔了整整五本年曆了,她也上到了高二。在她十七歲生日那天,她興致勃勃地跑去A大找他,等來的卻是麵帶愧意的他:“文安,對不起,我馬上要結婚了。”
“現在我們家族企業‘立浜集團’一蹶不振,我從小最大的願望就是能複興它。可是我越長大,越發現憑我的力量根本沒辦法完成。現在李氏企業願意扶持我們,長期給我們大訂單做,但前提是我要娶李氏千金李青青。”
當時文安就怔住了,像個木偶般被定在他麵前,連剛剛見到他時的微笑也定格在了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