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心悠回到家,罕見地,耿之碩坐在沙發上看雜誌,她很驚奇,“下班這麼早?”
耿之碩抬起陰鬱的臉,“你去哪兒了?”他質問的語氣就像“不許和陌生人說話”的專橫跋扈的丈夫。他當然有充足理由的生氣。好容易早回來一次,她卻不在家。就像聖誕節卻沒有在聖誕樹下看到禮物一樣失望。
他已經習慣了一回到家就能看到她的日子,他從未想過,他去上班,她在家做幹什麼,今天這個意外,讓他非常想知道她平常都會做些什麼。
“我去看媽媽了”,任心悠輕描淡寫。
耿之碩知道任心悠的媽媽已經去世了,“這麼冷的天氣去墓園,也不會選個好天”,他咕呶了一句,也就不在意了。“老爺子,老太太晚上有應酬,我想出去吃火鍋”,這麼冷的天氣吃火鍋最好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她陪他去吃嗎?可是usher 開演唱會是難得的,門票還是許姍姍送給她的生日禮物,“姍姍請我去看演唱會,如果去吃火鍋恐怕來不及了。”
耿之碩不悅的皺眉,“演唱會有什麼好看的?”
“因為是早就和姍姍約好的,所以……,明天再吃火鍋可以嗎?”
“不可以”,耿之碩斬釘截鐵。
自從知道姍姍買了usher演唱會的票,任心悠就一直盼著生日這天可以去看,usher是她從小崇拜的偶像,在她最苦澀、最艱難、最痛苦的時期,是他的歌曲溫暖著她,鼓勵著她,支撐著她。而且今天是最後一場,所以她真的不想錯過。
這個時候,許姍姍打來電話,說是戴旭傑發燒了,她要照顧他,不能陪她去看演唱會了。
任心悠氣結,關鍵時候好朋友竟然棄她而去。其實最近這一個月,許姍姍和戴旭傑打得火熱,整天粘在一起,陪她的次數屈指可數。
任心悠手中拿著usher 的演唱會門票,大眼睛可憐兮兮地看著耿之碩: “先陪我看演唱會好不好,看完我請你吃宵夜!”
她的樣子活像個卷毛小狗搖尾乞憐,萌萌的眼睛討好地看著他,瞬間讓耿之碩的心融化,“好了,好了,先去看演唱會!”
“耶!”任心悠歡呼,撲過去親了耿之碩一下,“我去換衣服。”去看偶像的演唱會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才行,她可是好幾天前就準備了行頭。
不一會兒,任心悠從浴室裏鑽出來,藍黃兩色無袖T恤,胸前綴著亮晶晶的水鑽,做成usher的頭像狀;下邊穿著褐色迷你裙,露出雪白勻稱的長腿,雙足蹬著尖頭馬靴,手腕掛著一大串各色手環,鏗鏗作響。
耿之碩眼珠子要掉出來,“外麵在下雪,裙子這麼短不冷嗎?”
任心悠笑著轉了一圈,“你隻說好看不好看?”
耿之碩批評道:“奇裝異服”。事實上他是被驚著了,她平常很乖巧,穿衣服也很淑女,還從來沒見過她這麼“狂野”過,說老實話,她穿這一身行頭的確顯得青春逼人,畢竟隻有二十出頭的年紀,還是個半個大孩子。普通女孩這個年紀正是瘋玩的時候,她卻已嫁作人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