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站在那裏,已經不是當初在小破屋時的那番潦倒模樣。
此時的他,淺藍色的粗布長衫將雙腿蓋住,不走動,看不出來是個瘸子。臉上的氣色也好多了,稍微收拾一下,顯得人很精神,腹有詩書的氣質,讓他看上去,有幾分翩翩美男的意味。
他的目光越過霍曼婷的臉,似乎看到了遙遠的過去。
“我們寧家,原本是江南第一大家族。家主老來得子,便想招個賢婿,幫襯幼子。
那時的高檜還是一個窮苦的孤兒,靠吃百家飯活著。家主見他老實,便將他收做贅婿。
他想讀書,家主便讓他讀書,他想科考,家主便送他科考。
誰知道他考中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毒殺了家主,氣病了我堂姐,自己一人獨掌寧家。
在我堂姐病逝後,他將‘寧家’改為‘高府’。我寧家的族人,死的死,逃的逃的。
家父有意為寧家討個公道,奈何求告無門,高檜憑借我寧家的財富,平步青雲,很快坐到了知府的位置。
迫於無奈,父親培養我讀書習字,希望我能考中狀元,倒時候壓高檜一頭,定能為寧家申冤。
我刻苦讀書,終究不負父親厚望,以鄉試甲等的成績,參加會考。若不出意外,我是有望進入三甲的。
可惜……高檜得知我是寧家人後,派人找由頭,打斷了我的雙腿。
若不是得寧家故友搭救,寧遠恐怕於十年前就已經死了!”
他語氣悲涼,情緒激動,流著淚水朝霍曼婷緩緩跪了下去:“前幾日主人要收集高檜的證據,寧遠就知道,我們寧家報仇的機會來了。
還請主人垂憐,為我們寧家一夜暴斃的百十口人,討個公道!”
說著,他重重的磕在石板上,久久不能起身。
霍曼婷看著他,雖然很同情,卻很無奈:“你們家的事,隨便算算,應該過去十多年了吧?僅憑你一人之言算不上證據啊!”
“不是十幾年,是二十七年又三個月!”
寧遠雙手撐地,緊閉著雙眼,整個人看上去無比的淒涼:“主人請放心,寧遠有證據!”
說著,他從懷裏掏出一個蠟封好的竹筒,遞給霍曼婷:“這裏麵是高檜與我堂姐的婚書,上麵有二人的手印。”
霍曼婷將竹筒拿在手裏看了看:“我可以打開嗎?”
這婚書放了這麼久,就怕裏麵已經出了什麼變故,寧遠也不知道。
“當然!”寧遠拿袖子擦了擦淚,肯定的點了點頭。
將竹筒上的蠟剝開,打開竹筒,裏麵還有一層被蠟封的竹筒。
打開裏麵的竹筒,這才發現,婚書有兩份,一份是絲線繡的,一份是蠶絲紙寫的。雖然在竹筒裏放了那麼久,依然曆久彌新。
想必寧遠的父親,早就想到有朝一日這婚書能作為呈堂證供,所以才這麼仔細的保護吧!
婚書上有手印不假,但這也僅僅能證明高丞相有過婚史,並不能證明他殺人奪產啊。
霍曼婷微微蹙眉:“這份婚書隻能證明高丞相曾經做過贅婿,但你們寧家發生的事情,這個……”
“這份婚書已經是父親拚了命才能保下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