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試過關的李征南,很快進入一種全新的生活。他停止了唱歌的工作,住進了趙明月的一處私宅。除了免費享受趙明月的一切生活資源,李征南每個月還有2萬元的收入。
但是幾天的新鮮感過後,李征南卻更加迷茫,他感覺自己的人生一時失去了方向。
財色雙收的他,就像一隻被豢養的羔羊。他每天晚上在趙明月的身體上馳騁,卻絲毫沒有征服者的快感。
他的生活,他的作息,完全是按別人的安排進行。他不能有別的女人,不能有自己喜愛的事業,也不再有社交的自由。他不能陪趙明月出現在任何公共場合。
李征南和趙明月之間並不存在感情生活,他甚至懷念當初劈腿的女友,懷念那些糾纏不清的愛恨情仇。至少,那也是有血有肉的生活。
但趙明月的身上又有一種說不出的東西讓她迷戀。不是她的金錢,也不是她的的美色。就算趙明月不給他一文錢,也不讓她碰一下,他也會心甘情願地匍匐在她的身旁。就像那歌中唱的那樣:我願做一隻小羊,跟在她身旁,每天看著她動人的眼睛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我願拋棄了財產,跟她去放羊,我願她拿著細細的皮鞭,不斷輕輕打在我身上。
隻有在床上的趙明月才火熱而放縱。一但走出臥室,她便立即便恢複了冷傲和矜持。李征南無法理解趙明月的這種靈與肉分離的生活。他哪裏知道,趙明月的“靈”已被她深深地封藏在一個無人能夠觸及的地方。
李征南曾經向趙明月提出要回老家看看,被趙明月一口拒絕。
他開始懷念那曾經的出租屋生活,但他又覺得自己已經離不開趙明月了。他就在這種矛盾、寂寞和痛苦中掙紮著。他也反抗過,也試圖離開過趙明月。但是不出三天,他又乖乖地回到了趙明月的身邊。他甚至覺得,沒有趙明月,他一天也活不下去了。這絕對不是因為錢。
其實,趙明月又何嚐不是。當她看著乖乖回來的李征南,心裏竟然暗暗地覺得有些心疼。她本來以為,自己是不會接受李征南再回來的,讓他有多遠滾多遠,她不收拾他就算便宜他了。可是當她看到這個垂頭喪氣的大男孩再次回到她身邊時,竟然心生憐憫,再一次收留了他。
經過此事後,趙明月竟然答應李征南仍舊可以去她的夢巴黎西餐廳唱歌。雖然沒有報酬,李征南還是很開心。他也不是每天都去,而是在想去的時候才去。因為這已經不是他的工作,而是他的精神需要。
趙明月還允許李征南外出,為此還給他配了一輛車,並配了一名專職司機。李征南去哪裏,司機都陪著。
現在的李征南,就像是一隻愛上狼的羔羊,他覺得自己拚命努力,隻是為了讓對方吃掉,從而變成對方的一部分。
李征南雖然很聰明,也讀了許多書,但是畢竟隻上過小學。他和李二狗的逆天能力自然不可比。因此他的學識確實有限,他在音樂上的天賦也隻限於做一個草根的歌手,在音樂上也不可能有很高的造詣。他喜歡的健身、拳擊也都隻能是業餘的水平。除了唱歌,他還真沒有什麼能當作長期的事業來發展的一技之長。這也決定了他在很長的時間裏,隻能依附在趙明月的身旁。
他知道趙明月在做股票,而且賺了很多。他覺得他這樣一個無所事事的人也可以做做股票。但是他連個身份證都沒有的人,連個股票賬戶都開不了。而趙明月雖然不想幹涉他炒股的私事,但卻並不看好他炒股的能力。建議他還是放棄這個想法。但是,李征南真的是成天無聊至極,他覺得目前炒股是最適合他做的一件事情了。他鄭重其事地名之日:學投資。
開始的時候,他把他那僅有的10萬元委托趙明月幫他買股票,結果,大半年下來,10萬元的本金直接變成了30多萬元。他覺得,這股市來錢也太容易了。但這錢畢竟是通過趙明月之手替他賺的,雖然資產增值了,但他並未體會到親手操作的成就感,他想親自下海去試試。但趙明月覺得他根本不是炒股的料,勸他不要拿錢去打水漂了。
李征南覺得,他必須要回家一趟了。沒有身份證,在特區真是太麻煩了。他不能去正式的公司應聘工作不說,連炒個股都不行。現在,他也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了,回家應該也有些臉麵了,也能給家裏的老爹老娘改善一下生活了。因此,他決定,最近要返回李家村。
這一年多下來,趙明月也逐漸放鬆了對李征南的約束,她也知道,李征南已經是她養熟了的金絲雀,不會跑,他還會回來的。因此也就同意了他回家的請示,並讓司機直接開車陪他一起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