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可誓言不做數(1 / 1)

全文第一人稱

有男主但沒有戀愛

致鬱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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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倩音今年高二有個姐姐叫李弦星,沒有興趣愛好學習中等。

平常最喜歡看的書是救贖類小說,大概是因為我也希望能有個人來救救我吧,雖然我知道這不可能。

但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初一那年我們家對門的房子搬來了一戶新人家。

我認識他們家之前我們兩家就是鄰居,他們家有個兒子好像叫...林梁?

記不太清了,畢竟關於他我沒什麼好印象。

對了我忘說了,他是我青梅竹馬,也是霸淩了我三年的人。

你看到這句話大概在驚訝他的行為,心疼我的遭遇,嘲諷我的賣慘,又或是什麼表情也沒有。

不過無所謂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習慣了就會發現好像也沒什麼。

霸淩的過程不像小說裏寫的,那都是稍微美化之後的。

起初是辱罵堵我,再後來是拳打腳踢,你以為就這些?

不不不,他們用刀在我身上劃,用針紮我的指甲縫。

他們警告我不要說出去,否則他們就砸了我們家店。

我們家有個小花店我們一家的生活都勉強靠這家小店維持,我沒有說出去大概我自己也放棄了。

別看現在他霸淩我初一那年他不是這樣的,那年我被混混堵在巷子裏。

我當時很害怕我閉上眼下意識喊了他們名字,等我再睜開眼的時候他已經打倒了那些混混。

那些混混從地上爬起來,罵了一句就跑了。

他拿回書包轉身走到我麵前向我伸出手,後來他又說了什麼不過我記不清了。

霸淩是從初二開始的至於霸淩的原因他說是看不慣我,真老套我以為是什麼稀奇原因。

我對此表示麻木,而他們倒是樂此不疲。

反正每天就在三件事上輪流倒轉,生活、被霸淩和上學。

後來林梁談了個女朋友叫陳梓婷,霸淩小分隊就又新增一員。

等陳梓婷想打我的時候林梁阻止了她我猜有兩個原因。

第一是他還有點良心,第二是他怕他的小女友手疼。

我果斷選擇第二個,其實我一開始還是恨林梁的。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選擇對我霸淩,明明我們之前是好朋友,明明我什麼也沒做錯。

後來的生活就一直向我說的那樣,生活、被霸淩、上學沒有任何變化。

意外發生在我高一那年也就是去年我父母出車禍去世了,我姐姐怕我沒人照顧坐飛機來接我。

可我等了很久都沒有等來姐姐,後來我看新聞才知道我姐姐所乘坐的飛機意外爆炸。

61名乘客,無人生還。

17歲那年我失去了我所有的親人,我變得一無所有。

再後來是在18歲的霸淩中林梁失手戳瞎了我的左眼,我被送往了醫院。

我在醫院呆了一個星期,我的左眼完全瞎了。

回到學校的第一天我跳樓了。

我把林梁等人約到了天台,你以為我要複仇?

不,我太累了,我已經沒有力氣去報複他們了,我永遠做不到像小說中的女主一樣堅強。

我對林梁說了什麼來著?我想想......

哦,我想起來了。

我說

“林梁,遲早有一天你會遭到報應的。”

我跳下去是瞥見了林梁慌張的表情和想要抓住我的手,真可笑。

下墜的時候我又想起來了一句話,是當年的林梁對我說的。

他說

“阿音,別怕,有危險就喊我的名字我一定會來幫你的,我會永遠保護你。”

記憶想洪水一樣突然湧起,現在想起來真可笑我居然信了。

不過後來他的誓言不做數了,他沒有保護我。

我變成了靈魂跟了林梁三天,他和他的小女友分手了。

他還把自己的左眼也戳瞎了,真可笑他在自我感動什麼?

他去了墓地我的墓被安置在我我姐姐旁邊,我看著我家人都遺照突然繃不住了。

我被霸淩三年沒哭,被戳瞎左眼沒哭。

可我為什麼一定要經曆這些呢?

明明我什麼也沒做錯。

我回頭看見爸爸媽媽還有姐姐在向我招手,他們讓我過去。

爸爸媽媽,姐姐我來找你們了。

別丟下我,我怕...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