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代理人,你隻需向法庭提出觀點即可。是否采納,合議庭自會考慮。”這個時候審判長發話了,他不得不說話了。
本案的審判長,是白土市刑庭的庭長辛宇飛。很巧,辛宇飛也是羅偉案的審判長。判決羅偉無期徒刑的刑事判決,就是辛宇飛擬的稿。
聶海蘭的案件有多敏感,辛宇飛心裏是有數的。一直以來,他都是抱著少說話,少表態,少幹涉庭審的態度,主持庭審的。作為審判程序的組織者,辛宇飛做不到不說話。少說話卻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這個嶽百川也太過分了,每句話都是在教審判長該怎麼說。對於嶽百川的這種發言,辛宇飛也是忍了。少說話嘛,自己絕不能被牽扯到具體問題的辯論上去。然而,辯護人直接指出了這一點,辛宇飛就不得不發言了。不然,所有人都學嶽百川,這個庭審就進行不下去了。
“辯護人,我需要明確的是本案審理的是聶海蘭故意殺害羅生、羅偉以及秦紅的事實及法律適用。不是劉惠案的再審,合議庭也無權對劉惠案進行審判。你聽清了嗎?”辛宇飛也提醒了周薇。
作為聶海蘭案的審判長,辛宇飛不願意被帶偏,案件的焦點永遠是聶海蘭殺害羅生等三人,而不是劉惠案件的事實及法律適用。
“聽清了。但是聶海蘭的作案動機,對於案件審理是具備重要法律意義的。”周薇說道。
“聶海蘭及辯護人,可以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若證據所證事實存在較大可能,本庭可以移交相關證據至有管轄權的法院。”辛宇飛最後還是給聶海蘭一個機會。
因為如同周薇所說,聶海蘭作案動機存在法律意義,在案件審理中是不能回避的。
“謝謝審判長。我說羅偉是殺害我女兒的凶手,不是隨便胡說的。羅偉被無罪釋放的消息傳到我這裏以後,我就決定自己調查找到最終的答案。這不隻是為了報仇,更是為了讓我可憐的女兒能夠得到一個真正的公道。”說到這裏,聶海蘭的眼淚已經止不住流了下來。整個法庭被悲傷的情緒所覆蓋。
“我們現在已經離開東江省了。”李勇看著大巴外邊說道。沒有事先通知,又被遠遠帶離白山省執行抓捕任務,甚至不知道要抓的是誰,這個時候車上的眾人心裏都沒了底。
在一個服務區停車後,大巴上又上來了四個人。為首的正是白土市公安局局長王剛。王剛的出現,讓車上的很多人心裏算是一塊石頭落了地。要知道不論什麼時候,一個單位的領導就是單位的頂梁柱。領導在,單位的人就有一個奔頭。天大的事情有領導頂著。
王峰看著王剛上車,心裏卻是一陣冰涼,他知道今天要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