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杏文(三)(1 / 3)

晾了杏文兩日,又縱容了張家人找她認親,寧安甚至讓星月找來了當年買下她的兄弟。誰是真,誰是假,總要有個定論。她不能接受一個生平不清不楚的人呆在她身邊,呆在她孩子的身邊。

張家人說,他們疼愛小女兒,不可能賣了她。

杏文說,她是被父母賣掉的,隻為了湊錢給兄長成親。

那對兄弟說,他們是從合法的伢行買下的杏文,文書上寫的清清楚楚,當時杏文十六歲。

寧安撐著腰坐下,昨夜跟王爺在長塌上睡了一夜,天快亮時想想醒了,見他們不在,哭著跑來跟他們擠,擠的她和王爺今早起來,腰也酸腿也麻。

她挑了個舒服的姿勢坐下,接過杏文當年的賣身文書細細看起來。文書上杏文不叫杏文,而是叫小麥,年十六,因母體有孕時氣血不足,落了勞虛之症,成了侏儒。

“伢行的管事說,錢家兩兄弟買她回去是為了傳宗接代,小麥雖看著像孩童,卻是能生育的。”說話的是蔡大人的妻子,她看起來也就三十多,是蔡大人的第三任妻子。杏文之事,攝政王差蔡大人查,蔡大人叫了關聯人一一詢問後,不敢因這點小事驚擾攝政王,又怕傳話人傳錯了話,出了差錯他擔責,正焦急不知所措時,新娶的妻子站了出來,為他將賣身文書以及口供送了來。

“為何伢行篤定小麥能生育?”

蔡夫人道,“因小麥被賣入伢行前,曾生過一子。”那一子身體健康,去年還定了親,年底便要成親了。

寧安看向蔡夫人,蔡夫人知曉她不知典妻之事,更不知有些女子為了活下去不至於淪落風塵,會自願幫著旁人生孩子。她細細說了典妻一事,又道,“小麥家中生活倒也不錯,隻是父母偏向男丁,她又生了這等病,自然變成了會被父母舍棄的人。”世間有特殊癖好的男子並不少,小麥聽聞父母想要將她送上京討好有權勢之人,為兄弟謀取仕途後,便自己將自己賣了。“咱們這的伢行,是掛在衙門之下的,一切都有文書可查。”

律法嚴明,早年的律法便有規定:諸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略賣一人,杖一百七,流遠;二人以上,處死;為妻妾子孫者,一百七,徒三年。後增補的律法更是補充加重了買賣人口的刑罰: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裏。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去年又增了九條例文,分別是對本律尚未涉及或規定模糊、不夠清晰之處進行的補充。

寧安見她對律法極其熟悉,多問了一句。蔡夫人笑道,“我年少時,曾想著入京考女官,勤學過許多年。後來嫁人了,後院無事,先夫知曉我好奇律法,便總會尋些回來給我看。”她抬起手臂,展開了縣令夫人的製服,“如今嫁給蔡大人,他雖年邁,卻並非迂腐之人,見我喜歡,便也允許我翻看朝廷每年送來的新律。”

寧安點頭,叫來了範姑姑與杏文。

“姑姑,杏文之事,還是該查清。娘那邊我也送了信去,娘隻說路過湖陰城縣時救了她,至於她是如何成為錢家兄弟妻子,又是如何被賣,她並不清楚。”敖為儀的事還沒解決,敖家主母攜恩相挾,青兒也寸步不讓,定要休妻。敖家對娘有恩,娘是個執拗的人,更欠不得旁人的什麼。隻是人情這種事,不是賬目,哪裏能一筆一筆算得清清楚楚。

寧安將幾人供詞給範姑姑看了,“你們各執一詞,誰人是真,誰人是假,我一時也分不清。你們都堅持自己所言是真,那便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真。”

範姑姑道,“王妃,杏文是我看著長大的,我相信她。”

寧安淡淡一笑,“可我不信。”夫妻相殘,兄弟反目,數不勝數。她不否認杏文這些年伺候她伺候的不錯,但終歸不是在王府長大的人,她的人生有十幾年無人知曉,所以她信不過她。“姑姑,你若是信她,不該同我說,而是拿出證據證明她沒有一句謊言。”她看向杏文,“隻要證據完整,我便會幫你懲戒張家人以及錢氏兄弟,給你一個公道。”

杏文跪在地下,“王妃,奴婢說的句句都是真,絕無虛假。”

寧安看著她,手指輕輕在小幾上點了兩下。“他們也是這麼說的。”

話音落,阿朱與阿紫便抬來了一扇屏風,放在了廳中。放好後,兩人一左一右站在屏風旁,藍姑姑才帶著人進來。

張家的父母、兄弟,以及錢氏兩兄弟。張家父母看到杏文立即就要撲上去,“二妮,我的女兒啊——”正要哭,看到滿廳的人後,又硬生生咽下了話。張家的兄弟看了杏文一眼,轉回了頭,跟著父母一起跪下。錢氏兄弟壓根不敢抬頭,進來後便直直的跪下了。

蔡夫人看了一眼寧安,寧安以手撐著頭,看著一柄蠶絲織成的團扇,任他們你一言我一語的自證。寧安抬眸,笑著將團扇遞給她,“這是我在錢塘的絲綢坊新研究出來的,不是畫上的,也不是繡上的,是將蠶絲染色,織布時織上的。”青鬆傲骨,翠竹挺拔,渾然天成。“他們說手藝複雜,兩三月才能織出這點,你說若是放在鋪子中賣,要多少銀子才好?”

蔡夫人接過扇子,輕輕撫摸著,“兩三月才織出這點,不說百兩銀,也有七八十兩了。”她的手粗糙,不是很敢摸,怕勾壞了絲綢。她將扇子放下,“王妃覺得,他們誰人是真,誰人是假?”

寧安端起茶盞喝了一口茶,笑問,“真假重要嗎?”重要的是,當一個侍女不再被主子信任,主子便不會再任用她,也不會任用與她交好的人。尋常人家都是如此,更何況他們天皇貴胄。

寧安抬手,之桃上前,托起她的手。寧安站起,“他們所言所為,蔡夫人好生聽好了,記好了,回去記得回告蔡大人。”賣女換銀,在這個小城並不少見,隻是鬧到了王爺麵前,又涉及王妃身邊的侍女卻是第一遭,蔡大人定要好好判了才是。

蔡夫人站起屈膝恭送她離開。她琢磨不出攝政王妃的意思,隻是確定,杏文不會再在她身邊伺候。

珍娘自從來到這裏後,便盡心盡力在女眷中周旋,結交了不少的人。這裏與京中不一樣,不會因為她沒了娘而輕視她,也不會因為她出身輕微而疏遠冷落她,在這裏,她是公主兒媳,是掌刑獄陳同知明媒正娶的妻子。在這裏,她不會被人嘲笑丈夫有所愛,她的兒女也不會被嘲諷比不過外室兒女。在這裏,雖算不上如魚得水,卻也讓她尋得了一絲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