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數描述:你永遠也不知道對手的殺招(謎語人)

第一卷大綱內容:蘇封蘇捕在在華市生活,期間蘇捕失憶症再犯,忘記父母已死,蘇封幫助其回憶當年往事。

兩族:神在大陸,靈氣複蘇,黑淵出現,動物化人形,啟人智,史稱妖族。華市大學附屬小學養的麋鹿們進入文檔科帶走大量文字資料,包括認字書籍等文化產物。同時以貪狼為首的妖族首先殘害人類,人族開始定下態度,準備與妖族開戰保衛人族。

總司令謝流刻(諧音血流刻)製定雙長城戰略,五個軍按被人族漫長曆史所明證的五星護人族的無敵戰術來布防。其中陳關由雷拳蘇安邊(主角之父)鎮守。貪狼攻擊陳關不成,受傷逃跑。

麋鹿們傳播人族知識,被人族知識感化,理解到貪狼開戰的不義,遂決定審判貪狼,同時決定與人族談判,說明事由,爭取兩族和平,謝流刻派蘇安邊前去談判。貪狼提前逃竄,並且混入會場在談判中暗殺了談判代表蘇安邊。兩族談判破裂,期間人族方靈石商會中烏雲商會首領雲遮天(烏雲遮蓋了藍天)拉攏議員,壟斷靈石買賣。並且對民眾扭曲妖族談判過程,使兩族不能第二次和平談判,以此大發靈石財。烏雲抓住謝流刻之子以達徹底掌控人族的目的。

至此,烏雲遮陽,兩族對峙城牆兩邊。

本人說:

網文數載龍鳳舞,妄字壯膽初入局。

對編輯:本人純新人。這本書就算我第一次當網文作者的任性之作吧。請多指教。

對讀者:把該卷大綱亮出來不是作者失心瘋了,而是作者想告訴諸位:給你小說的大綱,給你人物,給你時間和地點,也無妨,我想戰勝看這本書的你,我要戰鬥!(。••。`)

我認為的小說,就是一場擂台賽。每一章,都是我們之間的擂台戰!

小說的諸組成元素,就是兵器。小說也好,什麼都好,隻要是文字所構成的,就是作者與讀者在理解水平,使用水平上的打鬥!我打得動你,你服。你打得動我,我服!要麼是作者打趴下讀者,要麼是讀者打趴下作者。這是戰爭!不想打就趁早認輸,別丟人現眼。

給各位說一下我的文字觀念:人的靈魂,才是作者!肉身,不過是第一讀者罷了。那麼!先要進行的是第一局擂台賽!那就是自己靈魂書寫的文字與自己這個第一讀者打!自己都打不動自己,怎麼放出去和那群龍鳳,這片土地的眾生鬥!首先要自己能打得動自己,才好意思放出去試試水,看看到底幾斤幾兩。然後與讀者們開始第二,第三,第四,第無數場打鬥,失敗了,不過東山再起,刪章重寫,從頭再打!成功了,就繼續打!世上人無數,讀者就無數,那麼作者的戰鬥就無數!那麼,失敗,也就是無數!(>ω<)

在此進行讀者情緒分析:這麼狂?知道死字怎麼寫嗎!打臉!必須狠狠打臉!!!ヽ(≧Д≦)ノ

沒關係,打吧,看看打完之後,是我的臉疼,還是你的手痛。

這就是作者與讀者的全新互動模式:給你綱打臉流。本書看到最後,如果我臉疼,反正作者臉皮厚,直接刪號迅速開溜,下次開新號,裝新人;如果你覺得手有點痛,那麼手痛的人,該收藏什麼,該留下什麼,你懂吧(>ω<)

還有,作者是第一次寫字數那麼長的文字作品,是,完完全全的網文新人,剛剛前麵放狠話後有點後悔了,其實我好柔弱的,窩是作者啊,不是反派啊,所以,所以你打臉的時候,輕,輕點,打,打壞我了,以後就不給你看了,哼。

後續設定若有不順之處或許會全書改,甚至全部推倒重來,作者完全不在乎,我自己看不順眼的話,我直接重寫!我要是看得順眼,別人看不順眼,那我管不著,我也不想管。周知。

字沉千鈞難下筆,量少實在沒辦法。

若有差錯實無奈,作者是凡不是仙。

不過做夢去異世,真真假假不在乎。

隻是大夢醒來時,便是與君緣分盡。

哈哈!總之,不打不相識,打完成知己。要麼我喊你哥,要麼你喊我哥!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