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時候,乞丐聽到了動靜,喊了一聲,母子兩個當場逃離。
乞丐到了案發地,發現劉大身上的衣服,起了貪財之心。
當晚正好降溫,他幹脆將劉大身上的衣服全扒了下來,還把屍體偽裝成凍死。
第二天一早,做賊心虛的範氏和小劉想著出門尋找劉大,還找了鄰居孫二做證。
經過一番找尋,孫二和小劉找到了屍首,便直接報了官。】
“唉,小劉最後還是把自己送了進去。”
“死了這麼一個人渣,小劉卻賠上了自己年輕的一生。”
“不過往好處想,至少範氏不用再受那麼多苦,小劉也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前麵的一看就不是做母親的,小劉死了,範氏會痛苦一輩子。”
“說到底,這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劉大。”
……
通過這個案子,大家也開始思考起了一些社會問題。
【這個案子是一個活生生的悲劇。
劉大為人暴虐,可範氏卻沒辦法與之和離。
那個時候,丈夫有權利將妻子賣掉。
被賣掉的人,真的就成為了單純的貨物,已經不再是一個人了。
造成這一切的原因很多很多。
朝廷的某些不合理的法度,社會對女人的苛刻,男子過大的權力等等。】
這些他們能懂。
要是夫妻兩個能和離,範氏也不會必須殺了劉大才能過得好點。
劉大沒有權利賣妻子,也不會發生這種慘劇。
有些傳統守舊的人不認可這番話。
他們覺得範氏這氣性太大,教養得孩子小劉成了畜生。
不管是什麼情況,劉大至少沒有要了他們母子兩人的命。
但是他們母子二人卻要了劉大的命。
【如果這一家子生活在現代,早在劉大第一次動手毆打範氏的時候,範氏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雖然向法院起訴離婚,劉大不同意的話,還要經過很長時間的扯皮。
但是通過一些規定,最終是能夠離婚的。
丈夫毆打妻子,妻子可以去做傷情報告。
現代的法醫,有男有女,他們的工作也不是單純的刑偵驗屍,能做的工作還是挺多的。
妻子被丈夫毆打,就可以去法醫研究所做傷情報告。
法醫判斷這種傷勢可謂是精通。
有了報告,毆打也就有了證據。】
看來現代,凡事都講證據呀。
連這種小事兒都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