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話(1 / 3)

由於案發時間是昨晚,也就是十二月六號,所以案件命名為一二六特大殺人案。但此時的高棟顯然沒想到,過不了多久,這個案件就將改名為一二六特大連環殺人案。

傍晚,高棟剛拿到法醫室的初步屍檢報告,馬上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

開會的除了縣局的領導和刑偵隊全員外,其他十來個都是他從市局帶過來的人,因為小縣城裏的公安,破破普通刑事案件還過得去,對大案經驗少,而且他也更相信自己帶的人的能力。

當地的人馬,主要負責調查走訪,收集資料。

高棟打開投影儀,道:“這案子重要性我就不多說了,據說省廳馬上要報到部裏,咱們得抓緊時間,最快速度鎖定凶手。有些同誌和我一樣,市局來的,早上沒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咱們先看下案情大致情況吧。”

他按動投影儀的遙控器,切換畫麵,繼續道:“這是死者李愛國被發現時的照片。”

畫麵中,四十多歲的李愛國歪著頭,睜著眼睛,斜躺在駕駛座上,臉部沒有表情,胸口心髒處有大量的暗紅血跡,一直流到了駕駛座下“死者的身上隻有一處明顯外傷,傷口正中心髒,據法醫猜測,凶手大概用了三棱槍刺之類的東西,刺進了死者的胸口,並且正對心髒。大約不超過半分鍾,死者就徹底死去。”

“大家再看另外幾張照片,車內整齊,沒有打鬥過的痕跡。”

說到這裏,不少人都紛紛議論,沒有打鬥過,怎麼就把人給殺死了?

高棟咳嗽一聲,示意等下再討論,繼續道:“副駕駛座的抽屜裏,有兩萬塊的現金,後備箱裏也有若幹財物,凶手殺人後都沒動過。顯然,凶手殺人,不是為了錢財。”

他又切換了一副畫麵,這是汽車的正麵照,車前的擋風玻璃上,放著一條白布紅字的橫幅,上麵寫著“殺夠局長一十五,局長不夠科長補”。字是藝術體,先用筆框出字形,然後均勻塗滿顏料,自然無法鑒定筆跡。

他沒有對這個畫麵做評價,繼續換了汽車各個角度的照片,之後,他道:“死者李愛國,昨晚和幾個朋友在酒店喝酒打牌,據朋友的供述,他們大概在十點半左右散場,隨後,死者獨自開車離開。從沿海南路和鳳棲路十字路口的監控看,死者的車是10點52分進入了鳳棲路,但小區門口的攝像頭沒拍到他的車進入過小區,這明,死者是在開車進入鳳棲路後,快到小區前遇害的,具體遇害時間估計應該在10點55分左右吧。法醫的死亡鑒定結果也與之相符。”

“據死者妻子供述,死者大概昨晚9點左右給她打過電話,說晚上玩牌,要晚點回去。死者經常這樣,所以他老婆沒覺得異常,先睡了,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出事。下午去查了他通話記錄,昨晚9點左右,他確實跟他老婆打了一個電話。”

“目前這案子有幾個難點,凶手殺人後,用布把車內車外的指紋都擦了一遍。由於死者李愛國與凶手沒有發生過搏鬥,所以李愛國的指甲、身上以及車內,都找不到凶手的毛發、皮屑、纖維等物件。而車外水泥地上的腳印,被凶手故意破壞了。凶手應該在車內腳墊上留下了腳印,所以帶走了腳墊。凶手殺人後,順著旁邊的農田逃到了水溝裏,之後從哪裏再上來,沿路的田裏腳印太多,我們沒辦法知道哪個是凶手的,暫時無法查出。根據法醫描述,當時凶手的腳上大概套了一雙平底的鐵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47碼大腳印。平底的鐵鞋套使得凶手的身體重量踩到地上的壓強是均勻的,所以隻能推斷凶手體重大約在120到140斤之間,無法判斷他的身高。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凶手作案沒有留下任何的物證。”

一名警察問:“有沒有目擊者高棟搖頭道:“事發正處深夜,這條鳳棲路上,原本就人流稀少,現在又是冬天,更是少有人行。據鳳棲小區的保安說,他當時在保安室裏睡覺,沒聽到外麵有異常動靜。”

局長郭鴻恩道:“就是說,到現在為止,凶手整個殺人過程,沒有留下任何的人證物證?”

高棟點點頭:“正是如此。”

會議室裏唏噓一片,大家都在交頭接耳討論著沒人證物證的案子該怎麼破。

高棟看了大家一眼,咳嗽一聲,討論都停了下來,他接著道:“根據朋友的描述,李愛國昨晚開車回家是一個人的,監控探頭也表明,副駕駛座上沒有人,但案發時,凶手顯然是在副駕駛座上的。所以我們可以還原一下整個案發經過,李愛國在昨晚十點半散場後,一個人開車回家。進入鳳棲路後,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他還沒開到小區門口,就在半路停了下來,並且打開了車內的保險鎖,開門讓凶手上車,凶手坐上了副駕駛座,隨後殺了他。”

縣隊的陳隊長道:“凶手是怎麼殺了李局的?就算凶手有三棱槍刺,但車內空間狹小,怎麼可能不經過打鬥,就把槍刺紮進了李局的身體裏?而且一下就正中心髒,位置不偏不倚,而其他地方,卻沒有任何的傷口高棟道:“答案隻可能是在凶手把槍刺紮進李愛國的心髒前,李愛國就已經不動了,完全喪失反抗能力。因為如果李愛國能動,凶手無論如何也沒辦法隻一下,剛好就紮準進心髒位置,而在身體其他地方不留下任何傷口。即使凶手真就運氣那麼好,李愛國被紮後的幾十秒時間內,還是有反抗能力的,不可能沒有任何打鬥的跡象。下午我去看過李愛國屍體了,我發現他的耳朵根下方的臉部位置,有一小塊燙傷的痕跡。我跟陳法醫討論了一下,應該是凶手拿了一根高壓電擊棍,先用電擊棍擊昏李愛國,再對準心髒,用槍刺一下紮準。當然了,死亡到今天下午已經過了大半天時間,所以法醫沒法兒通過體液鑒定李愛國死前是否受了電擊,這是我們的推斷,也是最有可能的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