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的姥姥手術順利安排在了周三,可是這一天的淼淼要回學校了,沒辦法陪姥姥,淼淼到家之後開始收拾回校的行李,突然間她接到了一個電話:“淼小姐在家嗎?我是付總助理,付總說您那天走的匆忙,還未簽協議,你看是我送到你家,還是你上來簽一下呢”?協議?淼淼聽見電話那邊的消息頓時懵住了,為什麼要簽協議?也對,自己借走了人家十萬塊,不簽協議以後自己跑路了人家去哪裏找,付總的擔心也是應該的,淼淼說:“我要回縣城上學了,我上去簽吧”。畢竟人家借錢給你,又怎麼好意思勞煩人家下來找自己呢?淼淼收拾好行李之後就趕緊出發去等車了,因為晚上還要趕回縣城上課。
來到C市的淼淼其他什麼事都不敢做,怕耽誤了時間趕不上回縣城的車,她衝著進了大廈,趕著電梯來到了付總辦公室,“付總,我來了,是不是要寫欠條,我這就寫上”。淼淼說道。“欠條?不寫欠條,簽協議就可以”。說完付總把協議遞到了淼淼麵前讓淼淼簽,淼淼打開來看了一下,協議的大概意思是說淼淼借走了付家十萬,那麼三年之後要以身相許嫁給付總兒子付權,為期兩年,兩年之內不得離婚,兩年之後如果淼淼沒有喜歡付權,就協議離婚。看完協議的淼淼愣住了,對,昨天自己借錢的時候口口聲聲說到為付家做牛做馬的,可是並沒有說要嫁給付權,但是後麵也是自己答應了嫁給付權,付總才肯借這筆錢的。淼淼一直在猶豫,遲遲未簽下這個字,付總開口:“怎麼了淼淼,你不是會不認賬吧?我看淼淼不像這樣的人呀”!“沒……沒有,隻是想看清楚點而已,我簽”。因為沒有時間再讓淼淼猶豫了,車就要過了,她趕緊把字簽了,付總給了一份她,付總自己也留了一份。淼淼把那份協議塞進書包之後就趕忙跑了,生怕車來了。來到大巴站,看著還有點時間,她趕緊坐著歇了一下,她大腦還沒反應過來剛剛簽的那個算不算賣身契,可是也隻是兩年而已,但又不敢告訴媽媽,隻能自己扛著,在這一刻淼淼覺得自己長大了。
回到學校,淼淼把協議放好了,這個不能讓別人知道,特別是清姐,不然以後不知道她還要鬧什麼大事出來,淼淼也不敢惹她,淼淼回到班聽見人家在討論,突然間一個不熟悉的女的過來問淼淼:“聽說你這幾天經常去找付總?你怕不是在勾引人家付總吧?不然人家一個大廈,全是保安,你一個鄉下人怎麼能進的去”?淼淼很討厭人家說自己是鄉下人,但又沒辦法改變這個事實,任憑人家這麼說,她也不可能告訴人家自己去簽了一個跟賣身契沒什麼區別的契約,所以淼淼選擇了閉口不說,後來班裏麵傳的沸沸揚揚說淼淼去勾引了付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