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章發錯了。orz下麵是一點隨筆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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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喜歡偷偷看他,那樣耀眼的他,僅僅是看著,我便覺得心被填滿蜜餞,生活都變得充實。而當他扭頭尋找起那股似有似無的目光,我會臉紅著躲避,在他的視線底下逃離。
我從來是一個不敢訴說的人,路過小吃攤想買一份煎餅,攤主聽錯了我的要求,我隻能拿著那份我不喜歡吃的煎餅,漫無目的走在這街上。看著人來人往的人,好似隻有我是孤獨的。
而這種心情,在見到他時便會盡數化解,我知道我是喜歡他,但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我應該藏好自己的欲望。
我應該從他的視野裏消失。絕不踏進他的生活半步。
很多時候,我都會從同學,或者不認識的人口中聽說,他又做了什麼大事,情人節有多少女生給他遞了情書,我知道的,我從來不去過問。
有人說,你這樣孤僻的性格以後會找不到男朋友。我想,人的一生不一定就需要另一半,也許,我確實就是那個會孤獨終老的人,但這對我並沒有太大影響。
我提著剛買的早餐包,走到安靜的地方吃自己的東西,我想著,這次我的聲音還是說小了點,老板給我拿了我不喜歡的麵包。但是沒關係,這總是經常發生。
我計算了下時間,可能過不久就要上課了,我打算吃快點進學校,但抬眼就看見了他。
我幾乎挪不開眼。
他察覺到了,很快就看到了我的位置。我趕忙低下頭,默不作聲吃自己的,吃完趕緊扔掉垃圾走開,好似有誰在追趕一般的焦急。
我不知道他對我有沒有印象。
但我隻祈求,他不要發現我。
不要發現,有這樣一個膽小又惡心的人在喜歡他。
他總是和他的一些朋友待在一起,我隻遠觀,從不靠近。我也從來都掩飾的很好,決不讓身邊的人發現,我喜歡著他。因為他們都是多嘴的長舌婦,我會有大麻煩的。
如鹹魚一般的我,當然不會讓自己陷入這種境地。
但事實上,我確實太過弱小。我喜歡他的事情,被發現了。
他看見了我。
他知道了我喜歡他。
我呢?我盡力掩飾著自己發燙的臉頰,想把自己埋進地底深處,讓自己再也不要出現在他麵前。但是他沒有反應,他沒有多看我一眼。
我知道,他不喜歡我。
這樣就很好。
但不知為何,明明鬆了口氣,還是會有熱淚流下。我知道,這是因為我喜歡他。
直到某一天,我們有了第一次交集。
隻是件再平凡不過的事,我卻感覺耳鳴心跳,手抖的快要窒息。
他跟我說了話。
他盯著我看了兩眼,似乎是認出了我是誰,忽然笑了一聲,滿眼譏諷地說道:“這大中午的,沒人幫你?”
我那時候隻感覺一陣冰涼。
我被老師叫去搬書,書落了,是雷獅幫我撿了起來。
他第一句話便是詢問,為什麼沒人幫?
我知道的,他是在嘲諷我而已。
他笑的很好看,但他待人從不友好。
我知道的,我知道他絕對會討厭我。
這在我的意料之中。
我沒有回答,他便幫我收拾起了東西。
“走啊,哪個教室?”
我一時間分不出他是好心還是壞心。
就好像他這個人本身就很是矛盾。
我沒有說話,但我知道,他一直在打量我。
就好像在看,怎麼會有我這麼蠢笨的人。
也不知從何時起,我和他相遇的次數變多了。
他還是那副笑起來好看又痞氣的樣子,高高大大,頭發散亂,遇見我有時會諷上兩句,有時會幫我,有時也不跟我說話。就好像我是他的背景板,跟他走在一起的每一秒,我都是作襯托他的作用。
但我喜歡這種感覺,我害怕,更樂意與他偶爾獨處的時間。
但有時,他的身邊會帶著一些男女,我逃不開,也不敢表現出不滿。直到某次我躲在角落裏哭泣,被他發現了。
他詢問我為什麼哭。我隻敷衍說是想到了傷心的事。
直到以後才想明白,雷獅他一直都是知道的。他知道我為什麼哭,知道我和他待在一起難受,知道我喜歡他,更知道我揣測不安的心。
他都知道,但他從來不說。
他隻是站在那兒逗我,看著我的笑話。
知道事情真相的我竟然沒有多傷心。
因為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對待不喜歡的人,就是這個態度。而我就是那個他不喜歡的人。我隻是為他徒增笑柄的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