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雷厲風行(1 / 2)

今天是吳吉貴案開庭的日子,一大早,宋銘凱就開車到公寓樓下等我。自從帶了這個實習律師,我開車的時間好像是越來越少了,隻要是和宋銘凱一起出去辦事,都是他搶著開車,我有時候還開玩笑問他是不是有大男子主義情節,不坐女生開的車,不吃女生請的飯。他說女生開的車他也坐,不過他更願意給我開車;至於讓女生付賬吃飯,那不是有風度的男士應該做的事。

他的話讓我想起了和龍在文相處的那些年:認識他的時候我二十五歲,剛剛讀完研究生並且拿到律師執業證,意氣風發。一次在參加司法廳老領導葬禮的時候,偶然認識了跟著單位去參加葬禮的龍在文。之後,他不知道從哪裏要到我的電話號碼和微信,接著就常常沒話找話和我聊天,慢慢地,我們開始像朋友一樣見麵,吃飯,再後來,他告訴我他的婚姻是多麼地不幸,他為了還在讀高中的女兒是多麼地忍辱負重……我居然就真的相信他說的那些話,開始聖母心泛濫起來。現在回想起來,他說的那些話,裝的那些可憐,都是為了得到我的同情而處心積慮的表演;我還記得那時的我對他也真的是體貼入微,善解人意--考慮到他就是個監獄警察,雖然級別不低,但收入跟我們律師相比,還是有很大差距的,更何況他還要負擔女兒的生活費和學費,所以不管是一起吃飯還是一起出去遊玩什麼的,都是我來付賬,而他就那麼心安理得的都接受了---現在想起來,我那些年還真的是傻得可以!

上午八點四十,我們準時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公訴人已經在公訴席上開始準備材料,兩名審判員和兩位人民陪審員也已經就位,旁聽席上還坐著幾個人,應該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家屬。我和宋銘凱走進法庭,在辯護人席上坐定,拿出電腦,打開卷宗,宋銘凱還打開文檔,開始編輯庭審記錄。

審判長王雲慶走進來在席位上坐定,用很正式的口吻請法警把被告人帶上法庭。

腳鐐敲打地麵的聲音開始在法庭外的走廊裏回蕩,越來越近,很快,被告人通道的門打開,兩名法警帶著吳吉貴走了進來。吳吉貴戴著手銬腳鐐,這些金屬械具對於快六十歲的他來說,顯得很沉重。吳吉貴的神情木然,精神狀態也不是太好,還是像我之前去看他的時候一樣,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

法警帶著吳吉貴走到被告人席,讓他坐下,準備給他解開手銬。

誰也沒有想到,旁聽席上的一個年輕小夥子突然衝到被告人席,重重的一拳打在了吳吉貴的頭上,吳吉貴當時就倒了下去。那位年輕人還想繼續打第二拳,但立刻就被在場的兩個法警架到了一邊,那年輕人還一邊掙紮一邊大聲吼:“你個老東西,你把我媽還來!”

“你吼什麼?!”審判長席上的王雲慶厲聲吼道,“這裏是法庭!你這種行為把法庭,把法官當作什麼了!”說完,他立即叫法警通知法院保衛處,把這個在法庭上動手的年輕人帶走,並且通知派出所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