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無人旁聽(1 / 3)

快到中午,楊誌偉的案件庭審已經過半,法庭詢問、舉證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已經結束,很快就要進入法庭辯論。

今天的庭審開始得晚了一點,出庭通知上寫的的九點,但被告人直到九點四十左右才被提到法庭,據說是看守所那邊因為一些其他的事耽誤了,所以開庭時間推遲到十點鍾。但是庭審進程還是比較快的,因為楊誌偉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以及公訴人當庭出示的全案證據都表示沒有異議,對自己的所有犯罪行為也都認可,沒有任何辯解。

法庭調查結束後,因為被告人申請上洗手間,所以庭審暫時中斷十分鍾,現在是休庭時間。

旁聽席上除了法警和本案的法官助理,一個旁聽群眾都沒有。被害人家屬既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沒有到庭旁聽,據說他們不想再看到被告人楊誌偉,隻希望法院能夠嚴懲被告人,判處被告人死刑。而楊誌偉的家人,也就是他的哥嫂,我們在接到開庭通知時聯係過他們,告訴他們開庭時間和地點,說如果想來旁聽,可以帶上身份證準時到庭,並且昨天我們又打了一次電話給楊誌偉的哥哥,可是兩次通話他都表現得很冷漠,表示自己很忙,如果有時間就會過來旁聽,並且言語中有意無意流露出對楊誌偉的報怨---因為楊誌偉殺害同村王老太的行為,讓他們兩口子,甚至孩子們,都在村子裏被人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果然,今天他們還是沒有來。也不知道判決以後,他們會不會去監所探望他,見上他一麵---因為那很有可能是最後一麵。

今天的審判長又是王雲慶。當我收到開庭通知,看到是由他擔任審判長時,就已經差不多預感到楊誌偉這個案件的結果可能是什麼了。因為這位年輕的刑庭庭長不但工作認真負責,而且還疾惡如仇,像楊誌偉這個案件,手段比較殘忍,除了歸案後坦白案件事實,幾乎沒有任何從輕從寬情節,甚至連自首都沒有的惡性案件,這位法官的觀點一向都是嚴懲不怠的。

我和王雲慶七年多以前就認識了。那時我剛剛執業,他應該也是剛剛到中院刑庭擔任審判員,還沒擔任庭長。當時我承辦了一個法律援助案件,那個被告人因為十幾元賭資捅死同村後在外逃亡了二十來年,被抓獲歸案後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王雲慶是當時的承辦人。

我還清楚地記得,那天是我們事務所成立五周年的年慶,所以大家一起到郊外的度假山莊去慶祝。下午,大家正玩得盡興,一個法院的座機號撥通了我的電話。

“請問是沈岩沈律師嗎?”電話那頭是一個男士的聲音。

“我是,請問你是哪位?”我知道這是法院的電話,所以一邊接聽,一邊走到了一個安靜的地方。

“我是市中院刑庭的法官王雲慶,”他直接說,“我們這裏有一個故意傷害案,明天我們準備去關縣被告人家所在的村委,組織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就民事賠償問題進行調解,你是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師,所以希望你也去參加。”

“不好意思啊王法官,我們雖然是接受了指派擔任唐忠的律師,可是我們的權限僅限於刑事辯護,調解這一塊,如果沒有被告人或者家屬的委托,我們是不便發表意見的。”我很客氣地跟他說明原由,表示我們不能參加。

沒想到電話那頭的他直接就給我上岡上線了:“您這工作態度不太好吧?不能因為是免費的,所以就不負責嘛。”

那時我剛剛執業,可能跟他一樣的年輕氣盛,直接就非常不客氣地回擊他:“您這話這麼說可就有點過分了。我已經說明原因了,作為指定的辯護律師,在沒有接受被告人或者家屬委托之前,我們是不能就民事賠償問題發表意見的,您也是法律人,這一點你應該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