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小利的母親聲淚俱下,大聲嗬斥著我,說我是個妖精,是個禍害,說我勾引她的兒子。
聽到她這樣說,我回想起了我和小利初次相遇的那天,他很優秀,作為學生代表站在台前講話,人長的也是有些帥氣的,青春的氣息撲麵而來。
我承認,看到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我是有些心動的,沒有人不喜歡美好的事物吧。
當我走進教室,看到台下坐著的他,表情一愣,緊接著對他微微一笑,他也回以我微笑。
那時是多麼美好呀,可惜……。
“被告李金鳳。”
在法官數次喊我的名字之後,我才終於從回憶裏出來。
最後,經過法官判決,我無罪。
其實,對於這種結果,我是有些心虛的。我個人還是覺得,雖然我和小利沒有正式交往,卻也是有些動情的。
當然,聽到我被判無罪時,我懸著的心也是放了下來,感謝律師。
回到家裏,我就看到小五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還是有些驚訝的,畢竟他在得知小利跳樓死掉之後,顯然很是不開心。
轉念一想,這是他的家,他買的房子,他進來,也是無可厚非。
我走到他旁邊,坐下,說著,“吃完晚飯了嗎?”就在接著說話的時候,“沒有吃的……。”
他打斷了我的話,“吃過了,就是來看看你。”
聽他這樣說,我也沒什麼可說的了。說實話,現在我對他的感情可以說是幾乎為零,甚至比不上幫我打官司的律師。
對於這個在我最危險的時候,拋棄我的男人,我沒什麼可喜歡的。之所以不討厭他,還是看在房子的麵子上。
等等,他不會是來把我趕走的吧,不行不行不行,我剛打完官司,現在身上可是說是身無分文,而且,晴子已經結婚了,我再去打擾她,不好吧。
我靠近小五,將頭靠在他的肩膀上,“小五,我已經幾個月都沒有見到你了,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他沉默了。
這樣我就很難搞啊,不知道他不滿意的點是什麼,我怎麼狡辯啊。
他不說話,我也不能做些什麼,隻好摟著他的胳膊,陪他一起看電視。
不知不覺間,我睡著了。看著身上披的毯子,想著,他應該是不會趕我走了吧。
鬧了一通,日子過不下去了,我還是給我媽打了電話,想讓她給我點錢,最起碼,幫我把吃飯的錢給解決了。
我把事情和我媽說了,她很是心疼我,給了我五十萬,人的錢一多,就會想著怎麼讓錢生錢,我就買了股票,憑借我的天賦,我靠在股票狠狠地掙了一筆。
正好晴子和他老公打算開個公司,我也就投資了,成為公司的股東,又在公司裏幹著一份差事,不出意外的話,錢是不愁花的了。
雖然小五在那天之後就和我和好了,也會回那個家,然後兩個人嘮嘮嗑,增進一下感情,但我的心裏還是不踏實,說實在的,不是我的房子,我住不舒坦,於是,在我30歲的時候,我擁有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