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利益與友誼(1 / 3)

白天生偶然想起,“國與國之間隻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句話不知誰說的。他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沒想起這句話的主人。利益是什麼?它為什麼使國家念念不忘?利益究竟是什麼?竟有這麼大的魅力?他翻開字典,想解開“利益”的真麵目。隻見

【利益】liyi好處:物質∽∣個人∽服從集體∽。[漢語成語詞典779頁]。白天生看著,心中泛起了波瀾。原來,“利益”就是好處。多麼淺顯明確的概念。你對我有好處,就是可以給我利益。就是有利可圖;沒好處,就是沒利益。就是無利可圖。【好處】haochu①對人或事物有利的因素:喝酒過量對身體沒有∽②使人有所得而感到滿意的事物:他從中得到不少∽∣給他點∽他就暈頭轉向。(漢語成語詞典502頁)

【朋友】peng.you彼此有交情的人。(漢語成語詞典960頁)【交情】jiao.qing人與人互相交往而發生的感情。(漢語成語詞典630頁)【友情】youqing朋友間的感情;友誼:深厚的∽。(漢語成語詞典1526頁)【友誼】youyi朋友間的交情:深厚的∽。(漢語成語詞典1526頁)【情誼】qingyi人與人之間相互關切、愛護的感情:深厚的∽(1036頁)。白天生仔細咀嚼品味這幾個枯燥的概念,利益就是好處,好處有兩個解釋:一是對人或事物有利的因素;二是使人有所得而感到滿意的事物。綜合來看,利益就是有利的因素或者滿意的事物。即,“利益”可以是“因素”也可以是“事物”。利益從成分上分可以分為:經濟利益;政治利益;從時間上有,既得利益、長遠利益、現實利益;從利益所屬對象,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集團利益。利益是長久不變的,它隻能屬於特定群體、個人或幾個國家、幾個人或者很多人。利益隻能擁有、出賣、轉移或輸送。朋友是人——互相交往的人。人是會變的,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也可能發生變化。友情交情有厚薄深淺之分。對於國家來說,國家和國家間的友好關係不僅和傳統有關、和人民有關,而且和國家的領導人有著絕對的關係。所以,國家和國家交朋友,期間影響因素太多,變數太大。除了人的因素外,還有意識形態、社會製度等因素的影響。所以,國家和國家間隻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還是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並非絕對。

“雁魚,你說人與人之間是否隻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

陳雁魚笑道,“天生哥,你是不是越學越糊塗了?咱倆之間就是不僅有永遠的利益,休戚相關同呼吸共命運,而且是一條繩上的螞蚱,誰也跑不了,是永遠的朋友。”

白天生晃著腦袋,“我說的不是這個,咱倆是屬於特殊關係。一家人,不分你我。我說的是一般人。”陳雁魚皺著眉頭,若有所思緩緩說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血統關係、婚姻關係、親屬關係、朋友關係。血統關係應該指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今天我就借這個機會,說說我對夫妻關係的看法。婚姻關係即夫妻關係,是由結婚而產生的男女之間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是一種特殊關係。這種關係幾千年來,有的信守諾言白頭偕老!有的經不起歲月推敲,半途中分道揚鑣;有的爭爭吵吵打打鬧鬧一輩子,有的甜言蜜語始終如初一世情。所以,夫妻關係親疏交錯陰晴不定對錯不分。沒有不吵架的夫妻,一輩子沒紅過臉的夫妻更是少之又少。就拿我和畢三來說,我是愛他的,我曾要求他幹點正經活少喝酒夜要歸宿,他哼哈答應,有時一個蘋果也舍不得吃拿回來給我;可是他卻和狐朋狗友勾連不斷。在狐朋狗友的勾引下不辭而別,這又讓我很恨他。時愛時恨是愛是恨誰能說得清?一般說來,這種關係是穩定的(約定的、依賴、信任)、親密的(互敬互愛、互相信任)。是家庭中的主要關係。在傳統社會中,這種關係一旦形成不會輕易解除。那時沒有婚姻登記,國家不管理,完全推給民間。在封建社會倫理道德的規範約束下,家庭中講究的是父母做主明媒正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許自由戀愛私定終身。古小說中雖有‘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故事,被一些文人津津樂道,但是終歸 成不了主流。被斥之為不懂規矩不守婦道。社會主流推崇的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嫁定終身的婚姻製度和婚姻理想。嫁到婆家後,賢妻良母既是套在女人脖子上的絞索,又是女人終身追求的目標。對‘賢妻良母’是又愛又恨。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奠定了男人在家庭中的主導地位,——說一不二,女人隻有服從的份。在這樣的道德規範下,男主外女主內分工相當明確。男人在外頂風冒雨披荊斬棘終生勞作養家糊口;女人被困守家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進洗衣做飯相夫教子。男人講究的是陽剛之氣勇於擔當;女人提倡的是溫柔賢惠孝順公婆。這本來很有秩序。女人也很享受這種不用出田抱壟的《不勞而獲》的生活。發揮著其單薄的體力料理家務忠貞不二,把日子過得井井有條。可是,人無百日好,花無百日紅,在男人至上的社會家庭裏男人對女人越來越挑剔,如,女人不夠孝順公婆了,不夠溫柔了,甚至不生孩子也是女人的罪過。極大地削弱了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權力,對女人進行壓迫和剝削。進一步是女人成為男人的附屬物。那時沒有離婚的風氣卻有休妻的規定。這是一條男人加給女人的規定。給女人立的規矩,由男人來執行。即,所謂的《七出》①不孝順公婆、②不能生兒子、③妻子紅杏出牆、④嫉妒心強、⑤有嚴重疾病、⑥撥弄是非、⑦偷東西。這七條規矩先是在民間約定流行,漸漸地約定俗成後來又上升為法律。雖然執行的並不嚴格,但明顯地偏袒男方,欺壓女方。但也最低限度地保護了女方。至少男人不可憑自己花心喜新厭舊可以隨便休妻。盡管在這樣嚴酷屈辱條件下被休,仍要承受著十惡不赦的罵名。那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萌芽於18世紀的女權運動就是女性的覺醒。女人爭取自由平等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在現代社會中,由於婦女解放,離婚自由,使婦女在獲得解放獲得自由的同時,婚姻的穩定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婚姻的合同屬性暴露無遺,互相隸屬的屬性蕩然無存。在離婚夫妻眼裏,誰是誰的老婆?誰又是誰的丈夫?簡直就是初秋柳葉上的露珠,經不起太陽一曬和微風的吹拂。離婚成了家常便飯。甚至成了花心男、負心漢拋妻棄子的堂皇借口。婚姻是建立在互相信任基礎上的認可合作關係。講究的是相濡以沫白頭偕老。然而,在追名逐利背信棄義盛行的當下,又有誰肯相濡以沫?又有幾個在乎白頭偕老?有錢人說小老婆養小三!我真不知道這是婚姻的進步還是婚姻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