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辛揮手說道:“我剛才想了想,覺得明天恐怕會出問題,我決定現在就給領導打電話。”
“好吧。”
看到陳可辛又變成了工作狂,我無奈地聳聳肩膀。
陳可辛拿出手機,撥通了局長的電話,將審訊結果告訴完局長後,詢問局長可不可以連夜帶呂航去郊區度假屋尋找關押在那裏的金采蝶。
局長自然是一口答應,並且將現場指揮權交給了陳可辛。
接到命令,陳可辛立刻來了精神,通過對講機呼叫了隊裏的留守警員,組成一支現場勘察小隊,由陳可辛帶隊,我和幾名骨幹協同配合。
“呂航,上級領導同意帶你去現場指,現在你可以說了吧。”
審訊室裏,陳可辛將結果告訴呂航。
誰知,呂航忽然冷冷一笑,說道:“帶你們去可以,不過還有一個條件……”
“呂航,你別太過分了!”
陳可辛叱喝道:“這裏是警局,不是你的公司,你如果繼續故弄玄虛,我不會再像之前那樣對你客氣。”
“警官小姐,你聽我把話說完。”
呂航淡淡的說道:“我今天被你們抓過來,一直到現在肚子裏水米未進,就算我要帶你們過去,也得先吃飽再說,否則我連路都走不勤,怎麼能帶你們去找人呢?”
呂航的要求合情合理,他已經10個小時沒有吃飯。
陳可辛想了想,說道:“讓食堂給他下碗麵條。”
幾分鍾後,一名警員端著一碗熱氣騰騰的麵條進入審訊室。
警員將麵條放在了審訊椅前麵的擋板上,呂航用戴著手銬的雙手,拿著筷子扶著麵碗,一口一口的吃著。
“快點吃。”
陳可辛不耐煩的催熟。
呂航放下筷子,咽下嘴裏的食物,說道:“這麵條放的鹽太多了,我要喝水。”
陳可辛走到桌前,拿了一瓶沒開封的礦泉水交給呂航。
呂航接過礦泉水,擰開瓶蓋,一口氣喝下了半瓶。
不多時,數臺警車駛出警局,押解呂航前往郊區的度假村。
度假村位於郊區南邊,周圍散落著幾十隻相同的度假屋。
這裏原本是個旅遊區,後來承包給私人老板。
私人老板利用景區現有的旅遊資源,修建了大量可供遊人住宿的度假屋,屋中的裝修按照酒店的標間設計,環境優雅,價格昂貴。
一般而言,隻有假期的時候,這裏的度假屋才會住滿,平時大部分度假屋都是空的。
由於度假村保持著原生態,警車很難開進去,陳可辛在距離度假屋還有1公裏的位置,下車步行押解著呂航朝前方走。
“就是那裏。”
呂航指著前方孤零零的一座小木屋,說道:“金采蝶被我關在那裏,你們進去就能把她找到,對了,裏邊還有幾個地痞流氓。”
“林然,你們幾個留在這兒看著他,我帶人過去。”
陳可辛從腰上掏出手槍,沖著幾名警員使了個眼色。
幾人會意的點了點頭,同樣拿出手槍跟著陳可辛快步沖向前方的度假屋。
度假屋裏黑漆漆的,看不出有人住在裏麵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