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蓮分析的很對,可也同時陷入僵局,指使劉姨來殺人頂罪的真正的紅玲是誰?
“其實我們可以逆向思維,紅玲利用你來騙劉姨這點上讓人疑惑,首先劉姨和你生活了這麼久,想用你來糊弄劉姨讓她信服,必然要對你的一切了如指掌,才能找到其中可以利用的東西和機會。
所以這個人必然是你身邊的人,了解你,了解劉姨的過去,了解劉姨兒子的一些細節。
關於劉姨的兒子,不止你母親聽到的那些內容,劉姨的過往我們也調查過了,在她老家找出了完整丟兒子的過程,要比你母親說的還詳細。”
張蓮拿出資料給葉北生看,“劉姨的老家在況縣,禹縣的旁邊,和禹縣隔著一個村子,那村子就是之前發現葛鵬和翁玉玲居住過的村子,在國道另一邊就是況縣,而有意思的是,我們調查的劉姨兒子丟失,也就是她丈夫在工地出事的那天,正是平房爆炸案後的一個月,至於劉姨墜河的兒子。”
張蓮比劃著,“那條河很急,最後彙聚的就是古樹村那條江一直延伸,當地有老人說那天傳來劉姨丈夫出事的消息,劉姨拉著兒子就往醫院趕,街坊鄰居工友們跟著去醫院的不少,嗚嗚喳喳的往醫院去的途中,其實是不經過那條河的。
如果想到達那條河,要繞一下,那條河和他們走過的路成三角形,當時那麼多人,劉姨一開始拉著兒子,再後來醫院忙忙活活,發現兒子不見了,這整個過程裏其實不到十五分鍾。
因為他們家離醫院並不遠,所以劉姨一說兒子不見了,所有人一起回去找,是一個工友在河邊找到了孩子的鞋,也是這個工友跳下河去找孩子,撈上來了另一隻鞋和帽子,後來才叫的打撈隊。
你們說有沒有可能孩子真的沒死,而鞋子在河邊隻是假象。”
“當時的警方調查呢?”
“因為有目擊證人說在河邊看到過小孩,所以警方認定是孩子貪玩失足掉下去的。”
“但是劉姨一直堅信兒子沒死,不是嗎?”
張蓮抓到了一個關鍵,“劉姨為什麼堅信兒子沒死?第一可能是一位母親最後的希望,第二,母親拽著兒子的手,所以到醫院前,孩子也許一直在她身邊,那兒子是什麼時候才走丟的?四五歲的孩子已經有意識了,知道不能隨便亂跑,而且也明白父親出事了,有人說了當時孩子是大哭的,孩子既然知道父親沒了,怎麼還會貪玩跑出去呢。
所以我深入調查了一下當年的事,發現個有意思的情況,劉姨丈夫出事時候,在一起幹活的唯一的目擊者,也是後來幫著叫救護車去家裏喊人的那個工友,和後來跳下河幫著找孩子的,都是同一個人,而說看見孩子在河邊出現過的那個目擊證人,正是這個工友的老婆。”
“所以你懷疑什麼?”
張蓮皺眉,“我細查了這個工友,在劉姨丈夫出事沒多久也辭了工,帶著老婆一起離開了況縣,唯一痕跡就是兩月後在安城以南的一個小城出現,再後來就失蹤了。”
“失蹤了?”
葉北生皺眉,拿過資料翻看著,“怎麼回事?之後一點痕跡都沒有?”
“對,之所以被稱為失蹤,是他最後在安城以南的那個城市出現一次後,就再也沒有任何身份證使用痕跡了。兩口子憑空消失了?而我對他們最後軌跡和人際交往情況,讓當地派出所的同事走訪調查了一下,也隻查到了他們在那邊曾租過房子,後來房子到期了,房主來看發現兩人早就走了,但東西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