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想,他什麼都不知道,也不記得我的生日。
可今年,是我和林景初在一起的第十年。
我和林景初青梅竹馬,一起長大。
在我七歲那年,他母親離世,被接回林家。
林家上下沒有人喜歡他,甚至他大哥一直都在欺負他。
是我擋在他的身前,替他挨了一鞭子,將他帶回我家裏,跟他說:「別怕,我
會保護你的。」
林家不在乎林景初有沒有回去,或者跑沒跑出去。
就這樣,我在我家一住就是一個月。
直到過年林叔叔來我家串門,才發現林景初在我家裏。
他不愛說話,那雙眸子裏從來不會有任何情緒。
要被帶回去那天,我問他:「你想不想回去?」
他答:「下一次再見,我保護你。」
可他沒有信守承諾地保護我,甚至將我拋棄。
綿綿密密的酸不停地上湧,將我淹沒。
我問他:「林景初,這麼多年你有沒有一刻是真的愛我的?」
他垂下眸,半句話都答不出來。
不愛二字仿佛就在嘴邊上徘徊。
倏地,我抬起手,狠狠給了他一巴掌:「你這麼愛譚笛又能怎麼樣。
「她已經結婚了。」
是啊,她都已經結婚了,他還念念不忘。
我低下頭,眼淚順著眼角滑落。
繼而,我低聲說道:「林景初,我們分手吧。」
我不斷後退,在我拉開門離開的時候。
撞上了前來賀喜的新晉影後,江稚魚。
她喚了我一聲音音姐,便自顧自跑到林景初麵前:「哥哥我拿到了。」
在這一瞬間,好像我才是那個外人。
3
原以為林景初會追出來。
可此刻我才知道,是我多想了。
他不會,因為有人拽住了他的腳步。
寂靜的夜裏,透露出無限的悲涼。
我穿著禮服下去,走在路上。
高跟鞋將我的後腳跟磨破,心裏的疼和腳上的疼糅雜在一起。
我知道今夜我必定是要上頭條的。
或許還不是什麼好新聞。
可我不在乎了。
這些年裏,我幾乎全年無休地在工作,但公司也好,林景初個人也罷,他們都覺得是應該的。
我將鞋腕下來,用手提著。
走上橋的那一瞬間,我的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
曾在這裏,林景初曾對我許下承諾。
那年,他不過才二十五歲。
他哥哥出車禍,被撞入山崖,屍骨無存。
所以林景初接手了林氏,開了娛樂公司 LT。
他並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譚笛。
譚笛被之前的娛樂公司昏榨,拿不到好的資源。
林景初頂住所有的昏力,要搞娛樂公司。
他向我拋出橄欖枝,問我:「音音,你要不要簽到我們公司,到時候資源隨你挑。」
而當時的我,在考慮一家規模不算小的娛樂公司。
我稍猶豫了一下,抬頭看他:「你不會騙我吧?」
「騙你的是小狗。」
那也是個深夜。
他同我一同眺望遠方,一同期許未來。
十九歲的我天真地以為,林景初會兌現承諾。
可我簽約之後,到我手裏的本子,永遠都是譚笛挑過的。
我和譚笛的經紀人不是同一個。
但譚笛接了許多大製作電影,而我拍了許多電視劇。
因為電視劇製作周期短,來錢快,所以我快速成為 LT 的一棵搖錢樹。
也很快,我就與譚笛拉開距離。
出席活勤時,我與譚笛打招呼,被罵上了熱搜。
他們嫌我咖位小,不配和她講話。
直到我與她一起提名了金鍾獎。
他們才恍然醒悟,我的出道之作,就是著名導演的電影。
在那部電影裏,我是唯一的女性角色。
可林景初跟我說:「音音,這次公司會盡全力爭取為譚笛拿獎。」
「為什麼。」我抬起頭,對上他的眸。
他與我對視,隔了幾秒才說:「譚笛要結婚了,以後再也不拍戲了。」
我感覺我的心頭被什麼砸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