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鳳氏有多麼愛慕沈雲誌,陌水村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被沈雲誌休掉之後,更曾幾度熬不過去。吳氏怕鳳素煙傷心,忙欲安撫,誰知抬眼望去,竟看到一副有些高深莫測的神情。
“沈雲誌休了我是不假,但他給糯米銀子也是真。程氏,你偷拿當今文華殿大學士,五品正職,太子的左右手沈雲誌的銀子,勇氣可嘉。”鳳素煙淡淡的語氣,卻聽得人驚心動魄:“過幾日沈雲誌還會派人來,到時我一定把你的英勇事跡告知於他。想來沈雲誌會對你青睞有加,不吝賜下獎賞給你?”
這一番話,把朱氏唬了一跳,沈雲誌做了這麼大的官兒?而且要認回糯米啦?
三年前,沈雲誌以不守婦道之名休掉鳳氏,又指糯米是野種,在陌水村引起很大的風波。鳳氏素來賢惠和善,幾乎無人相信她會偷漢子。可是沈雲誌身為新科狀元,說出這番話來,又有著莫大的威信。後來,京中傳來新科狀元娶了丞相之女的消息,大夥兒才恍然大悟,鳳氏是嫁了一個心腸狠毒的白眼狼。
三年過去,沈雲誌又要認回糯米嗎?朱氏心中打起小九九,如果是這樣,往後倒可以對鳳氏、對糯米好一些。心念一轉,便假惺惺地看向程氏道:“你到底有沒有拿人家銀子?若是拿了,便還給人家罷。”“娘,你少聽她胡說!”程氏冷笑一聲,揚著腦袋看向鳳素煙:“姓沈的三年前就說了,糯米不是他的兒子,是你偷漢子生下來的野種!又怎麼會給野種送錢?鳳氏,你說這番話,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莫不是撞壞頭了吧?”
在程氏眼中,麵前這個長相柔媚,姿容勝她百倍的女子,仍舊是從前那個善良得從不肯對人惡言相向的鳳氏。她想踩就踩,想揉捏便揉捏。
鳳素煙並不生氣,柔媚的麵孔平靜沉著,張開薄唇,吐出的聲音猶如雪山之上的寒泉般清冷:“你眼睜睜看著我被打,卻不上前幫忙,我不怪你。可是你撿了我的銀子,卻不喊人來救我,程氏,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說得是!”吳氏憋了這麼久,這句話早就想說了:“程氏,你太沒良心!”
“程氏!銀子呢!”這時,朱氏也回過味兒來了。數年婆媳,程氏深知她的稟性,她又豈不知這個刁鑽奸猾的兒媳?鳳氏多半沒有冤枉她,那十兩銀子,必然被她拾了去!可氣她居然不上交,妄想偷偷昧下!
“快把銀子拿出來,莫叫人說我們家手腳不幹淨,招人笑話!”朱氏義正言辭地道,卻並非為鳳素煙討公道,而是如果此時不逼出來,等到吳氏和鳳氏走了,就成了定局,再也逼不出來。而當著眾人的麵,逼著程氏還給鳳氏,回頭敲打敲打鳳氏,多半會回到她的手裏。
程氏心知今日討不了便宜,狠狠地瞪了鳳素煙一眼:“銀子?被夫君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