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下定決心留永州(1 / 2)

人一旦從一種痛苦中走出來,剛開始的時候是很迷茫的,痛苦的痕跡依然存在,還不時侵擾著你的思想,而前途又一片渺茫,何去何從,無所適從。

這個時候的張卉就是這樣。既有掙脫樊籠的輕鬆,又有委身他人的自責,也有隨遇而安的淡然,還有前路渺茫的茫然。

首先離不離開永州。離開了又去哪?曾經似乎熟悉的省城再次回來已是無限陌生。回寧安嗎?從張卉離開的那一刻起,雖然沒有想過永遠不回去,但她心裏很明白,回去意味著永遠都逃不脫劉昆的手心。去找大丫頭嗎?除了教書再無一技之長的她又能幹什麼,何況大丫頭還一直聯係不上。

留在永州吧,自己又以什麼名義留在這裏?說到底,和黃社會不過就是睡在一起的男女關係,人家能給你吃給你住作為一個素不相幹的人,已是仁至義盡了,總不能因為和他有這種關係,就像狗皮膏藥一樣賴人家吧?

張卉打算找個臨時工作,然後搬出去住。就這麼不明不白的和黃社會待一起,她自己心裏也過意不去。

但現實卻是很打臉的。張卉用了自己所有能夠想到的方法,去過人才市場,看過馬路上各個門麵上貼的招工廣告,但都無一例外的被婉言謝絕。甚至,一家餐飲店的還說:長成這個樣子還打什麼工啊,去夜店撅一下屁股頂在這裏三天,岔一下腿頂半個月,真是帶著本錢討飯。當然,找不上幹活的地方不是因為長的太好看,而是沒有辦法證明張卉就是張卉——身份證不在。

搬出去住也不可能,租不上房,原因一樣,沒有身份證。但她明白不能長時間住在黃社會這裏,被黃社會的熟人看見了,對自己都是小事,反正自己是個外來人,沒有幾個熟悉的麵孔,即使說有一天讓黃社會的老婆或家人發現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最多就是轉屁股走人而已。張卉怕的是黃社會不放自己,如果因為自己破壞了黃社會的家庭,那就真的是罪該萬死。沒有這種經曆的女人,是不理解這種痛苦的,而經曆過的女人,對這類事往往是兩個極端:一個是一拍兩散,本來和和美美的家庭破裂,曾經相經相愛的兩個人分道揚鑣;一個是湊合著繼續過下去,但總有一方永遠生活在別人的鄙視和自己的自責之中。更糟糕的還不是這些,而是無辜的孩子,自己不就是這樣嗎?如果沒有女兒,或是自己不會和劉昆湊合這麼多年,即使不活了尋短見,也沒有多少掛念,可一旦有了孩子,就成了永遠的心痛。

怎麼了?張卉還沒有說自己出去找工作和住房的事,黃社會倒是先看出來端倪:住在不舒服,還是心裏有事。怎麼愁眉苦臉的?

張卉就說了自己的想法: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沒有身份證,啥也幹不成。

對這個情況,黃社會心裏是很清楚的,補辦身份證必須要回到戶籍所在地去。到金州去找回身份證,黃社會的人脈還達不到這個程度。憑空辦出一張暫住證來也還是有些困難。黃社會就說:我抽空去派出所問問,看能不能想個辦法。至於你想出去找房子住的事,看你自己。工作就不找了,幫我弄弄資料做做飯,一個月給你五百,你看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