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好意思,我蠻糊的(1 / 2)

大家好,我叫白普,女,24歲,是一名愛豆。

雖然此時的我身穿水底撈製服,穿梭於後廚和餐桌之間,為顧客送上貼心的服務,但我真的是一名愛豆。

我在水底撈也不是兼職,主要是這邊忙不過來了,我來搭把手。

工資,那自然是沒有,老板雖然不是周扒皮,但也不是大善人,每個月給我5000工資,怎麼可能讓我天天啥也不幹。

我隸屬於一個叫sexy lady的女團,我知道這個名字很搞笑,但你先別笑。我也知道你沒聽說過,正常,就連我媽都管我們叫“塞可累的”。

這個火鍋店的老板,也就是我們水底撈娛樂的老板,從去年3月簽下我們4個女生,到現在已經一年半了。

這一年半來,我們sexy lady與偶像這個職業沾邊的活動就是老板分店開業,我們去門口表演。

店裏有顧客過生日,我們去唱生日歌也勉強算吧,畢竟是唱歌。

這也沒辦法,我們老板就是個開火鍋店的,還能指望他有啥資源給我們?我們沒活動,他還每個月按時給發工資,已經算仁至義盡了。

想當年,老板還隻是個單純開火鍋店的,閑來無事收收房租旅旅遊,日子過得很瀟灑,直到他的外甥文逸傑“瘋”了。

當然了,這個“瘋”是形容詞不是動詞。用老板話說,大外甥好好日子不過,非得去當什麼偶像,也不知道中了什麼邪。

在文逸傑向全家宣布他要棄醫從娛的時候,文家召開了緊急會議,中心思想是如何矯正文逸傑錯誤的想法,讓他回到牙醫這個正途上來。

那時候老板還給出了個主意,盡快給他找個媳婦,一個人收租有點無聊,兩個人一起就好玩多了。文爸文媽深以為然。

可惜沒等他們給找到媳婦,文逸傑那邊又傳來了壞消息——他要跟娛樂公司簽約了,一簽就是十年!

這還了得!老板受托連夜坐車去京市把他逮了回來,據說去的時候他連“文”字都簽好了。

回家之後,文逸傑啥也不幹,有空就想往京市跑。隻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文爸文媽實在沒辦法了,不就是想做偶像嗎?做吧,家裏這麼多棟樓,也不怕他餓死。

可是簽哪個娛樂公司又成了問題。文爸文媽看了一圈,好像哪個公司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黑作坊。一不做二不休,老板拍板決定,他去成立個娛樂公司,讓大外甥簽他那。

老板當時雄心勃勃,為公司取名為水底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水底撈娛樂,為的就是有一天大外甥火了,還能給火鍋店做做宣傳。

費勁八叉地成立了公司,老板想著一隻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放,整個公司就大外甥一個藝人也太寒酸了,就簽約了我們4個,組成了sexy lady。

許盼兒是老板八竿子打不著的遠房親戚,喬莫英是聽說這裏招練習生自己找來的,秦靈玲是老板從大街上拉來的,我則是跟同事聚餐時被老板忽悠來的。

說忽悠其實也不太準確,畢竟我是主動且興高采烈來的。彼時的我正深陷錢少事多離家遠的工作中不能自拔,現在這個會計都要求會開叉車的時代我也不敢輕易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