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業用水量計算
工業用水戶的用水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來進行調查,縣級普查機構在搜集整理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普查資料提起的成果,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參照工業行業的工業大類,提取和整理除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以外的所有工業大類,刪除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中的水力發電企業,根據工業企業用水大戶和典型用水戶確定方法分別選取需要調查的工業企業作為調查對象。調查指標獲取包括2011年總產值、產品產量及2011年的取水量和用水量,取水量和用水量通過建立取用水台賬表獲取。2011年末或2012年初,由普查員指導工業企業根據所建立的台賬表記錄數據,填入工業企業用水調查表,通過審核、分析(分析電力生產和供應業、高用水工業及一般工業的用水大戶和典型用水戶的總產值、毛用水量、淨用水量、萬元工業產值用水量、萬元工業產值淨用水量及單位產品用水量的合理性)、複核、修改確定工業企業調查對象的年用水量,進而自動計算出工業用水大戶、非工業用水大戶(包括高用水工業和一般用水工業)的萬元總產值淨用水量,可以小幅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萬元產值用水量的推算采用值,根據主要經濟社會指標統計表中的工業總產值(包括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高用水工業、一般工業)推算出全部工業2011年度淨用水量。
5.建築業用水量計算
建築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門類進行典型調查,選取一定數量的建築業企業作為典型,並由確定的建築企業調查單位選定施工項目進行調查。對已確定的調查對象建立用水量台賬,填寫取用水台賬表,以獲取全年用水量和用水過程。在台賬建設過程中,其用水量數據可直接通過計量設施獲取,也可根據取水口的計量狀況,按有水表計量、無水表計量等不同方式,建立輔助台賬表,獲取各月用水量,並填入台賬表。2011年末或2012年初,借助建立的台賬表,將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建築項目名稱、從業人員數量、建築麵積等)、用水量、供排水量及入何排汙口情況等相關信息填入建築業用水調查表。通過審核、分析、複核、修改確定建築業調查對象的年用水量並自動計算出建築業的單位建築麵積淨用水量,可小幅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單位建築麵積的淨用水量推算采用值,根據經濟社會指標統計表的2011年房屋竣工麵積推算出2011年度建築業淨用水量。
6.第三產業用水量計算
第三產業用水戶按照國民經濟行業門類進行調查,第三產業用水大戶逐個調查,一般用水戶做抽樣調查,調查範圍為在縣級行政區注冊從事第三產業服務的用水大戶及一般用水戶典型用水單位。對已確定為調查單位的對象均需建立用水量台賬,填寫取用水台賬表,以便獲取全年的用水量和用水過程。在台賬建設過程中,其用水量數據可直接通過計量設施獲取,也可根據取水口的計量狀況,按有水表計量、無水表計量等不同方式,建立輔助台賬表,獲取各月用水量,並填入台賬表。2011年末或2012年初,借助建立的台賬表,將單位的基本情況、主要經濟社會指標、行業類別、從業人員數量、用水量、供排水量及入河排汙口情況等相關信息填入第三產業用水調查表。通過審核、分析、複核、修改確定第三產業調查對象的年用水量並通過上報係統自動計算出第三產業用水大戶(包括住宿和餐飲業、其他第三產業)和一般用水戶(包括住宿和餐飲業、其他第三產業)的人均淨用水量,可小幅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第三產業人均淨用水量推算采用值,根據經濟社會指標統計表的2011年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數量(包括住宿和餐飲業、其他第三產業)推算出2011年度第三產業淨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