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步(1 / 3)

秋色將盡,滴露成霜,千林掃作一番黃。

霜降的“淩霜侯”柿子最是清甜,我從樓下超市采買一籃子柿子和黃豆、青菜以及八兩瘦肉,準備做個黃豆炒肉,再搭配上清香的米飯。

就是我邀請曲熠這周末來我家共饗的午餐。

咚咚!

“哎,這就開門。”我掛掉曲熠電話 去門口迎他。

“你咋還帶了兩個菜,怕我做的難以下咽?”我打趣他,順便接過他手裏的東西。

很有女主人迎客的風姿。

“阿瓊今天親自下唇請我吃飯,是不是有什麼事求我?”他調笑道,順手斟滿兩杯紅酒遞給我一杯。

“咳咳,哪有那麼多事,求人不如求己。我是想問問你,之前那你不是被瘋狗咬了,現在還怕狗嗎?”

我屏氣凝神。

曲熠眼波流轉,然後認真盯住我說:“應該還是會怕母狗的。”

我嘿笑一聲,難掩激動,“我想養一隻公狗,在家備戰法考很枯燥的!狗狗可以作伴,而且我同學家的母狗生了五隻……”我邊說邊偷瞄他的表情,“小狗,很可愛”。

果然,五顏六色綻放在他那張帥氣的臉上。

“阿瓊,你看新聞沒有,小女孩被惡狗撕咬,住進了重症監護室,狗主人還被拘留了。”

我嘴角抽動一下,“那個是大型惡犬,我同學家的是溫順的拉布拉多小狗狗。”

見我堅持,他放下筷子問了我一個相關的法律問題,說隻要我回答正確就同意我養狗。

“狗咬人,人打狗,構成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險?”曲熠問。

我為了養狗,把緊急避嫌和正當防衛的區別與聯係向他娓娓道來:

“從二者存在的前提來看:正當防衛存在的前提是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生;緊急避險存在的前提是必須要有危險發生。狗咬人的情況既可以說是不法侵害發生,也可以說是危險發生,因此,從起因條件上無法分辯出到底屬於哪一種。”

“從二者發生的時間來看: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緊急避險針對的也是正在發生的危險,二都強調的都是“正在發生”。因此,從時間條件上也無法分辯出到底屬於哪一種。”

“從二者發生的目的來看:正當防衛的發生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緊急避險的發生也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因此,二者在實施的目的條件也是相同的。”

“從二者對象條件來看: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防衛行為,這裏隻包括人;緊急避險針對的是一切危險,可以是來源於違法犯罪人,也可以來源於自然災害、動物的侵襲、人的生理病理造成的危險等。由此可見,二者在適用的對象條件上有所不同,緊急避險的適用範圍要比正當防衛適用範圍廣得多。”

“因此,狗咬人,人打狗,符合緊急避險的適用條件,而不符合正當防衛的適用條件,因為正當防衛針對的隻能是人,而本案中的針對的防衛對象卻是狗,緊急避險針對的對象包括動物,故應屬於緊急避險。”

我對自己的回答十分滿意,但是卻沒有看到曲熠臉上有一絲滿意的表情。

他緊繃著臉,繼續問道,“你沒有區分情況就下結論,十分不嚴謹。”

我愕然,難道我回答的還不夠清晰明了嗎?

我從背景,時間,目的,對象都做了闡述,這還不嚴謹。

我不服氣道,“那你來說說!”

曲熠搖頭,一種看自家不爭氣的傻兒子的語氣,說:“阿瓊,答題時候先審題再作答,不審題就回答往往不準確。你現在是備戰法考,以後可是法律人,法律人就要追根問底,就要嚴謹。”

我白了他一眼,並不影響他繼續侃侃而談,“狗咬人,人打狗,是要區分這個狗當時有沒有它的主人在現場。若狗主人在現場放狗咬人,那就是成立正當防衛;若狗主人不在現場,隻有一隻狗或者流浪狗,狗咬人時候人打狗就是緊急避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