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我這故事聽起來像是捏造的,但卻千真萬確。故事是從我爺爺那聽來的,他每次給我講時,總說:“這當然是真的,我的孩子,要不然就不給你講了。”這故事是這樣的。一個星期天早上,正值收獲時節,蕎麥花開得正盛,陽光明媚,微風和煦,輕輕吹過田間,雲雀在空中歡唱,蜜蜂在蕎麥間嗡嗡地飛來飛去,人們盛裝去教堂做禮拜。萬物歡喜,刺蝟也不例外。

刺蝟正雙手叉腰,靠門站著,享受這清晨的和風,悠閑地哼著小曲,每到風和日麗的周日清晨,刺蝟都會這樣。正在這時,他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妻子正給孩子們洗澡的當兒,去看看他的蘿卜長勢如何。這些蘿卜其實並不是他的,隻是離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一直靠吃這些蘿卜度日,他也理所當然地當成是他自己的了。說幹就幹,隻見他關上身後的門,隨即就踏上了前往蘿卜地的路。他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繞過了地邊的那叢灌木,正準備到地裏去時,遇到了剛出門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長得怎樣了。刺蝟看到野兔時友好地道了聲早安,但野兔自以為是位不同尋常的紳士,表現得非常傲慢無禮,連刺蝟的問候也不搭理,隻是傲慢地對刺蝟說:“你怎麼這麼一大清早就在地邊跑?”“我在散步呢。”刺蝟說。“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的腿還是幹點別的事更好吧。”刺蝟聽到這回答非常氣憤,他什麼都可以忍受,就是受不了別人嘲笑他的腿,因為他天生一雙短短的彎腿。於是他對野兔說:“你以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更有用麼?”“我正是這麼想的。”野兔說。“這個我們倒可以試一試,我打賭如果我們賽跑,我一定會勝過你。”刺蝟說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對短腿。不過我倒很樂意,既然你有這種荒誕的想法,要跟我比試,那麼我們來賭點什麼呢?”野兔說道。“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刺蝟說道。“一言為定。”野兔說。“來,擊掌為證,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不,”刺蝟說,“沒必要這麼急嘛,我還沒吃過早飯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飯。半小時後我就會回來。”

於是刺蝟離開了,野兔對這一切也很滿意。在回家的路上刺蝟想:“野兔仗著他的腿長,就很得意,但我會設法勝過他的。他或許是個人物,但卻愚蠢透頂,他會為他的話遭報應的。”當他回到家時,就對妻子說:“老婆,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地裏走一趟。”“出了什麼事?”他的妻子問道。“我和野兔打了個賭,賭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我要和他賽跑,你也得到場。”“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麼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住嘴,你這女人,”刺蝟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蝟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丈夫的。

於是他們一起上路了。刺蝟告訴妻子說:“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為我們的賽跑路線,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現在要做的就是待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線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到了!’”

他們到地裏後,刺蝟指給妻子該待的地方,然後他就往地頭走去。他到地頭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當然,”刺蝟說,“咱們一起跑。”說著,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野兔數:“一、二、三,跑。”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衝下了這塊地。但那隻刺蝟隻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裏,並安安靜靜地待在了那兒。當野兔全速衝到另外一頭時,刺蝟的妻子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到了。”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刺蝟的妻子長得和刺蝟一樣,野兔根本就沒想到會是別人在叫他。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於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看起來像是在飛。當野兔跑到地頭時,刺蝟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到了。”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沒問題,”刺蝟答道,“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於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蝟一直奉陪。每次野兔跑到地的一頭時,刺蝟或者他的妻子總是叫:“我早就到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他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著血,躺在地上死了。刺蝟拿走了他贏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妻子從菜畦裏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要是他們還活著的話,準還住在那兒呢!

這就是刺蝟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與野兔賽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後,野兔再也不敢與布克斯胡德的刺蝟賽跑了。

這則故事的寓意是:第一,無論什麼人,不管他如何偉大,都不該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蝟這樣的小動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必須依據自己的情況,挑一個和自己相配的人為妻。如果是一個刺蝟,就得也找一個刺蝟當老婆,對於女人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