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Ethan,中文名叫林森。
我的父母來自香港,但我在芬蘭出生長大,家中的主要語言是粵語和英語,所以我的國語並不好。
在朋友的推薦下,我參加了幾間大學聯合舉辦的漢語角活動,也是在這裏遇到了作為誌願者的周與樂。
第一次見到周與樂的時候,她穿著淡粉色的裙子,黑色的長發不加修飾,就這樣簡簡單單地披在身後,她是我身邊從沒出現過的類型。
她皮膚很白,嘴唇很紅,眼睛又圓又亮,她眼神清澈單純,透過她的眼睛我仿佛能看到星星。
遇見她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心動了。
我主動去找她交流,以練習普通話對話為由加到了她的微信,並且經常找她聊天,我的普通話也提高了很多。
慢慢地我們成了朋友,偶爾會一起出去走走,我想她並不討厭我,甚至也有一點喜歡我?
相識的第二個月,我鼓起勇氣向她表白了。我原以為她會馬上答應我,但她卻很為難,告訴我她要認真思考一下。
我不知道是哪裏做的不對,她沒有答應我,反而與我拉開了距離。
我去找她,問她原因,她告訴我她有一個愛了很久的人,一個她從未得到過,卻一直忘不了的人。
我告訴她我並不介意,而且,忘掉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我請求她給我一個機會。
她猶豫了幾天,還是答應了。
我很開心,連我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我會這麼開心。我身邊一直有很多優秀的女孩,她們大多都尊敬我、崇拜我,甚至期待著我對她們產生好感,但我卻沒有任何感覺。
我喜歡她,隻喜歡她。
我們開始交往,開始我常常送她花,她很開心,告訴我她很喜歡,但鮮花留不住,讓我不要經常送給她,太浪費了。
我便開始送禮物,她又說不用送她這麼多禮物,會把她寵壞。
我問她,她想要什麼?
她卻回答我,兩個人在一起,不需要太多物質,開開心心就好。
可能我還不夠懂她,所以我開始細心地觀察她的一舉一動。
她喜歡貓,她也養了一隻貓,她把貓當成自己的孩子一般照顧。
她喜歡甜食,咖啡隻喝焦糖拿鐵和摩卡。
她不喜歡海鮮,不喜歡魚腥味。
她不愛出門,比起外出遊玩,她更喜歡在家裏悠閑的度過。
雖然我們在一起,但我能感覺到她仍然與我保持著距離,我也不著急,我想總有一天她會完完全全地接受我。
轉眼間我們在一起快一年了,我的父母也很喜歡她,我也越來越了解她,與她在一起真的很舒心很愉快,我動了與她過一輩子的打算。
我向她求婚了。
她卻拒絕了。
她哭著向我道歉,說她還是沒辦法忘掉那個人,她不能再繼續耽誤我了。
從小到大的教養告訴我,不能強人所難,所以我接受了,我放她離開了。
但那時我不知道,這成了我後悔一輩子的決定。
分開以後,生活好像並沒有什麼改變,我聽說她回國了,回去看看也好,常年一個人在外,我知道她很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