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十幾秒後,她極不情願從信封裏又數了一千塊出來。
“做人呢,要懂得知足。雖然這錢也算是不義之財,我呢,本來就是要散財的,可你也不能借此對我進行敲詐勒索,對吧?差不多得了啊你!”
她一邊數,一邊苦口婆心地跟安毅說著人生道理。
三千加一千,一共四千塊,這可不是小數目,夠五巷的劉阿婆兩個月生活費,七巷陳伯一個月藥費了。
安毅依舊不語,隻是饒有趣味地看著她。
“拿了錢呢,我們就是同一條船上的人了,你不能跟我爸說我的‘壞話’了啊!”何其妙一把將錢塞進安毅懷裏。
絕對不能再多給了,她這已經算是特‘豪’,很有誠意了。
如果不是考慮到他是什麼‘總’級別的人物,她才不想給這麼多。
安毅慢悠悠得一張一張把錢理好,就在何其妙以為他要收下時,他又慢悠悠地把錢塞回了何其妙懷裏。
“你,為人還挺豪爽的。”
那還用說?
“不過,你要不要聽聽當事人的意見?”嘴角掛著一抹不知道什麼意思的笑,安毅也學何其妙,雙手交叉抱在胸前。
“好,小安總,您說!”
何其妙擺出一副願聞其詳的架勢。
她已經打定主意,想多要錢?沒門,一分都不能加。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要是談不妥被告狀,她也認了。
大不了被老爸拉到老媽墓前“麵墓思過”,她又不是沒去過。
大不了聽老爸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講些瘋話。
大不了她自己把老爸馱回家。
又不是沒幹過!
其實,想想都頭大,但,沒辦法。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她把裝錢的信封住包裏又塞了塞,護在懷裏。
“你,有償幫我個忙,這樣就抵消了,互不相欠,怎麼樣?”安毅開出條件。
“什麼?”
“你把手機給我。”
何其妙極不情願地掏出手機,開了鎖,遞給安毅。
“喏,你自己看,我裏麵沒錢。要就拿這四千,再要多就真的沒有了。”她頓了一下,掃了安毅的腳一眼,繼續說道:“這是我最大的謝意和,那個,歉意了,不能再加了,要不然,你現在就去告訴我爸好了。”
說話間,隻見安毅在她手機點了幾下,然後掏出了自己手機,又在兩個手機上又來回點了幾下。
“這是我的誠意。”
何其妙接過安毅遞還的手機,隻見社交軟件對話框裏有黃色的收款提示條:
¥49999,已收款。
“這...什麼意思?”
何其妙瞪大眼睛,抬頭看了看安毅,又低頭看了看手機。
“請你幫個忙。”安毅推了推眼鏡,“我需要你做我一天的‘臨時女友’,陪我去一個地方。”
何其妙狐疑地看著透明鏡片後的深邃眸子。
五萬塊,一天,腦子有大病麼?
她也不是沒接過“臨時女友”的單子,一般不是去飯局騙朋友撐麵子,就是去騙催婚家長的。
不過,這麼高價的,她還沒接過。
“你不是說要感謝我,還要向我道歉的!怎麼?”安毅眯眼看她。
省四千,還賺五萬,這個交易似乎隻賺不賠。
這……
這樣的好事,請給我來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