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經開始替她憂心嫁人以後的事情了。
她依舊笑眯眯地啃著玉米,然後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擠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個多月,漸漸適應了胡家的節奏。
胡家人,是前幾年才開始興旺起來的農戶,沒富裕之前,一直是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家中自然沒有什麼規矩而言,一家裏人都挺隨意和善,沒有什麼特別講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計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掃院落等。
做完活後,時間可以自由支配,想幹什麼都隨意。
最讓林婆婆驚訝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識文認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這讓她內心安定不少,有什麼問題都能很好的解決,而不是比劃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達什麼。
她吃過太多這樣的苦頭,畢竟普通老百姓沒有多少人是識字的,特別是婦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見。
像胡家這般,老少婦孺都識字的人家更是鳳毛麟角。
林婆婆會識字是因為在宮裏待了十幾年時間,跟著一位同院的老嬤嬤學習的,那位老嬤嬤出身耕讀世家,從小跟著父兄讀書認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宮,因為能讀會寫,在宮中混得不錯。
林婆婆分到了老嬤嬤身旁,一直跟著服侍左右,時間久了,老嬤嬤對她有了情分,便開始教她讀書識字,她亦知道機會難得,學得很是認真。
而胡家之所以個個都識字,是因為胡姑娘硬讓胡家人跟著秀才娘子與淩老先生學的,說人生百年,花上幾年時間習字讀書,既能開闊視野,又能增長見識,看待事物的眼觀亦會不同。
這些話都是潘雪蘭告訴她的。
胡姑娘真是個有遠見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這段時間,林婆婆每天躺在溫暖舒適的床上都感覺像在做夢。
她在劉胖子那幫工時,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計,天亮幹到天黑,中午給一碗廚房剩下的飯菜,那時,那一碗剩飯剩菜已經是她最好的一餐夥食了,劉胖子先頭給的工錢,全得存起來交租子,要不她連個棲身之所都沒有。
不能說話,年紀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繡活繡不了,幹活沒人要,林婆婆覺著自己沒幾年好活了。
她去劉胖子那討要工錢的時候,口袋裏隻剩最後幾文錢,要是要不回工錢,過不了幾日亂墳崗上估計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滿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還是不錯的,不會說話,但幹活勤快,做事認真,潘雪蘭交代的事情,說一遍基本就能記住了。
可是,也許是因為曾經在宮裏待過的關係,總是動不動就行禮道謝,各種主仆規矩嚴格遵守,看向她的眼中還總是感恩戴德。
有一種看菩薩般的虔誠。
艾瑪,就差沒把她供起來,每日三炷香的跪拜了。
“林婆婆,你慢慢吃著,鍋裏蒸了好多,吃完了再拿啊。”珍珠腳底抹油趕緊溜了。
餘光一瞥,林婆婆果然正恭敬地行禮道謝。
嘖嘖,太重規矩了,自己得離林婆婆遠些,省得人家看不慣她這副懶懶散散的模樣。
大雨依舊“嘩嘩”下著,花圃裏盛開的玫瑰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珍珠今日還沒來得及剪玫瑰,看著不由有些無奈。
“珍珠,你還要麼?”潘雪蘭站在廚房門口問道。
“嗯,再拿一個。”新出的糯玉米非常好吃,珍珠能啃三四個。
她把玉米芯丟到了廚房的垃圾筐裏,掀開大鍋蓋,繼續戳了一個。
“珍珠,晚上想吃啥?”潘雪蘭問道。
她已經接替了趙虹玉的班,正式成為胡家的廚娘。
趙虹玉十天前診出了喜脈。
方晟大喜過望,立即讓趙虹玉辭了胡家的活計。
潘雪蘭開始上崗。
“嗯,家裏有啥就吃啥吧,下雨天,菜園子也不好去。”珍珠啃著玉米嘟囔道,“要不弄得玉米煎蛋或者什錦玉米,都挺好吃的。”
潘雪蘭廚藝天份不錯,隻是差點火候,她比趙虹玉愛創新,各種菜式變著花樣弄,不過,麵食上就差些,沒有趙虹玉經驗老到,偶爾麵沒發好,會比較硬一些。
不過,這些都是小問題,胡家人都不計較這些,倒是潘雪蘭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時就會溜去找趙虹玉取經,改善自己的不足之處。
“兩樣都弄吧,胡二叔掰了不少玉米,一會兒我都剝成粒。”潘雪蘭就道。
“哈哈,隨你,我都愛吃。”珍珠樂嗬嗬道。
兩人說了會兒話,珍珠端了一盤玉米溜達去了李氏屋裏。
“娘,吃玉米。”珍珠把玉米遞了過去。
“姐,我要。”秀珠從積木堆裏跑了過來。
珍珠把玉米掰成兩半,用筷子戳進玉米芯內,讓秀珠拿著筷子吃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