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與共,兩個陌生人在經曆一個危難之後,覺得對方是能夠對我舍命相救,共度生死而不拋棄我的人,這樣的人值得信賴,對姑娘來說更是值得托付終身的,所以古時候才有英雄救美,以身相許的傳統。
而常樂恰恰是這樣堅守傳統風格的女子。
雖然山高路遠,但二人男女搭配,一路上歡聲笑語不斷,盡管夜黑風高,山高林密,卻神鬼辟易,猛獸蟄伏,唯一缺心眼的是一隻貓頭鷹,突然從黑漆漆的枝頭飛落下來。
這東西也是猛禽,而且這隻體型格外的巨大,翅膀展開竟有四五米長,爪子銳利如鉤,特別是在晚上,擁有夜視能力的它幾乎無敵。
不過,它還是被姚恒像拍蚊子似得,一巴掌就拍在了地上,羽毛滿天飛。
就在姚恒準備踩死它的時候,常樂連忙道:“別別別……它不對勁!”
“嗯?”姚恒好奇的停住動作,並點燃了火把。
隻是一巴掌就已經把貓頭鷹拍的奄奄一息了,它像是卡通人物似得,圓滾滾的眼球在一圈一圈的打轉,完美詮釋了什麼叫‘蒙圈’。
常樂蹲下身直接扒開它頭上的羽毛,露出了大耳洞,通過耳洞直接能看到它轉動的眼球,而在它的大眼球上,竟然墜著一塊晶石。
“它並不是被你打暈了,而是因為這顆結石,才讓它眼球轉個不停的,它應該也不是要攻擊我們,而是想尋求我們的幫助,而且這結石可
是寶貝。”常樂說道,而且這貓頭鷹果然很安靜,任憑她扒著羽毛,一動不動,像是等著治療的患者。
“你怎麼知道的?”姚恒更好奇了。
“以前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常樂仰著臉看著他,有點小驕傲的說:“我還沒和你說過吧,我是一名生物學專家,主修動物生理學,遺傳學和細胞學,以及解剖與組織胚胎學。”
“這……這有意思嗎?”姚恒實在是無法理解,在他的思維裏,動物,要麼是食物,要麼是寵物,沒有其他研究的必要。
但常樂卻說:“物種的多樣性嘛,研究動物是主流科學,而且還是當年我爺爺一定要求我學的,不過我爺爺更主要的目的是,讓我尋找魔獸,妖獸,靈獸一類的生物。”
“啊?”姚恒更吃驚了。
“姚大哥你應該知道吧,那樣超乎尋常的生物是存在的吧?”常樂反問道。
姚恒點點頭:“是真實存在的,很多都有非凡的能力,而且生活的區域也是人類難以踏足的,另外還有一些被強大的人類宗族門派豢養著,最關鍵的是,都不好吃。”
這次輪到常樂吃驚了,這些妖獸,靈獸是用好不好吃來定義的嗎?
姚恒擺擺手,道:“這都不重要,你研究什麼妖獸幹什麼?”
“我也不想,是我爺爺從小就往這方麵培養我的,小時候就養了很多寵物,讓我與動物建立聯係。”常樂說道:“後來爺爺更是為我製定了
研究路線,就是尋找與人類血脈想接近的物種,尤其是靈獸,最好是能打破種族隔離,直接進行輸血,甚至器官,肢體移植而不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