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6章 行為可疑(1 / 1)

秦仁傑把案件的調查資料仔細看了一遍,他認為吳海婷如果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的話,那麼凶殺案一般不外乎情,仇,財,色這幾個原因。

但是從雲湖警局刑偵員在案發現場的調查資料來看,吳海婷屋內沒有被翻動的痕跡,也沒有財物丟失,秦仁傑認為凶手應該是劫財,那麼財殺的可能性不大。

調查資料中還顯示:被害人吳海婷為人單純,在職場內也沒有與人結怨,與鄰居及親戚朋友相處也比較融洽,因此仇殺也可以排除。

那麼,雲湖警局在對案件的偵查中,雖然也懷疑過情殺的可能,也調查過吳海婷的丈夫聶鶴雲,但是當時調查的刑偵員卻認為“一個父親怎麼可能忍心殺死自己的女人”,而放棄了對聶鶴雲的深入調查。

秦仁傑在案卷資料中發現:同被害人吳海婷有情感糾葛的聶鶴雲,在案發後不久就離開雲湖市去了香江。

吳海婷的丈夫在案發後離開雲湖,這看上去並不起眼的行為,卻讓秦仁傑產生了疑問。為了查明吳海婷案的真相,秦仁傑就從聶鶴雲身上開始調查。

秦仁傑先調取了吳派婷和兩個女兒的保險資料,結果發現唯一的受益人就是聶鶴雲。而且聶鶴雲在妻女死後一周就向保險公司審請了理賠。

按照常理一夜之間失去三位至親,一般人肯定會沉浸在悲傷痛苦之中。一周時間內還不夠操辦喪事,怎麼可能有心思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聶鶴雲的行為值得可疑,隻是雲湖警局在調查聶鶴雲時,沒有懷疑他這一點,從而因為證據不足而放棄更深入的調查。

秦仁傑發現了這個疑點後,立即展開偵查。吳海婷的母親說:“聶鶴雲有外遇,常常夜不歸宿,他既不關心我女兒,甚至還對她拳打腳踢。”

雲湖警局扶青派出所曾記錄過聶鶴雲有家暴的曆史。有一次聶鶴雲和吳海婷發生爭吵,聶鶴雲還將妻子的電動車直接損毀。

保險理賠,婚內出軌,家庭暴力等新線索的出現,充分顯示聶鶴雲有重大嫌疑。但此時他人不在雲湖市,如果沒有充足證據,根本就無法將他定罪。

對於吳海婷案的偵查,雲湖警局的刑偵員都表現得不是很積極,他們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也想破了頭,就是不能為這起離奇的殺人案做出合理的解釋。

參與偵查的刑偵員老周說:“案發現場什麼線索也沒發現,拿什麼去找凶手。”

雲湖警局刑偵隊長黃傑說:“吳海婷母女案剛開始定性為自殺,後來又定為他殺。在自殺和他殺之間,我們已經做了大量調查工作,可結果是一起密室殺人案。”

老周接著說:“密室殺人,那隻是小說家筆下的描述而已,現實案件中根本就不存在。”

黃傑隊長和老周是吳海婷案的主要參與者,他們對案件進行長時間的偵查,認為這起案件很難偵破,勸秦仁傑不要在此案上浪費時間。

秦仁傑既然來到了雲湖,要揭開吳海婷案的真相,就必須從頭開始,可是對聶鶴雲的調查一直沒有著落。眼看著幾個月過去了,案件仍然沒有一點進展,秦仁傑也不免有點焦慮起來。

這時,省警廳刑偵專家歐陽鋒也從省城來到了雲湖,同秦仁傑聯手偵查雲湖這起詭異的密室殺人案。

歐陽鋒對秦仁傑說:“我們重新調查吳海婷案,不能隻盯著聶鶴雲,應該去案發現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遺漏的蛛絲馬跡。”

秦仁傑聽從歐陽鋒的建議,再次來到扶青街南衝小區五棟十五樓,在吳海婷家裏發現:雖然屋內的門窗緊閉,房門也反鎖著,但是陽台的門窗卻沒有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