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毅森走到屍體跟前指著脖子上的傷口,說:“凶器很尖利,瞬間劃開了氣管、頸部動脈,這種情況下血液不會慢慢流出而是形成噴濺狀。一端膨大、一端細小狹長。你們仔細看看。
公孫錦隨著洛毅森的指點上前幾步,彎下腰來。血泊很“完整”其中沒有被毀壞的痕跡。因此,洛毅森指出,從頸部動脈被割開,到血跡噴濺出來,甚至到嘉良倒下,血泊始終是“原始狀態”。換句話說:凶手是在嘉良背後隔開了他的頸部動脈。
但是,藍景陽立刻提出反對意見,“你也看見了,死者背後就是牆,按照屍體的姿態、雙足朝向和位置推算,遇害的時候,死者跟後麵的牆約有不足二十公分的距離,這點空間,能站一個人嗎?”
“那你給我個解釋。若凶手站在嘉良麵前血跡為什麼沒有被毀壞?”
“你的意思是:我看到現場不足三十分鍾就應該破案了?”
跟藍景陽簡直就是天生不對盤。洛毅森煩躁地在原地轉圈圈。公孫錦麵帶微笑地看著他,不說話,也不表態。洛毅森怒氣衝衝地指著嘉良的屍體,朝著藍景陽說:“如果我是凶手,衣服該有血跡。”
“你也許會換掉衣服。”藍景陽不疼不癢地說。
“不可能。”洛毅森再次把矛頭指向藍景陽,“首先,今晚十一點我離開局裏的時候就穿著這身衣服,有同事可以作證;第二,外麵那條街上至少有兩個交通監控攝像頭,我和死者橫穿馬路肯定被攝像頭拍到,你們可以調取監控核實我的穿戴;第三,死亡時間是今天淩晨00:15,隊長他們在00:40分趕到,之間相差了25分鍾。如果我是凶手,要在這二十五分鍾之內處理凶器、血跡、指紋、換衣服、後兩者都好說,重要的是凶器和衣服。”言罷,他轉過頭去看著公孫錦,“你們留在外麵的人找到這兩樣東西了嗎?”
這話問的有些沒頭沒腦,公孫錦卻覺得有趣,便問:“你怎麼判斷出外麵還有人?”
洛毅森忍不住翻了白眼,說:“這不是明擺麼?不管什麼部門出現場都不可能隻有兩個人,隊長帶走了我的那些同事,換句話說,現場外圍的調查工作你需要安排自己人負責。”
麵對洛毅森的侃侃而談,藍景陽抬手把壓的過低的帽簷向上推了推,露出一雙澄淨的眼睛緊盯著洛毅森。洛毅森有些怔楞,他沒想到,這個態度強硬,口氣冷漠的家夥居然有一雙如此幹淨的眼睛。但,這不妨礙洛毅森反感他。
洛毅森也不膽怯,坦然地麵對藍景陽:“二十五分鍾內處理凶器、換衣服、還要顧忌街道上的攝像頭,我不可能跑的太遠,或者說我隻有在兩棟樓之間的巷子裏才有機會藏匿凶器換下帶血的衣服,但是我敢保證,你們在那裏絕對找不到。”
“哦?”公孫錦饒有興趣地走過來,“為什麼?假設是多人作案,你隻需要把東西和衣服交給同夥就可以。或者說:凶手是別人,也有一些可能性在巷子裏處理凶器,為什麼找不到呢?”
“直覺。”
“直覺啊。”公孫錦自言自語地說。
洛毅森不喜歡他的口氣,高高在上被他審視的違和感。所以,走到他麵前,說:“直覺並不是什麼不靠譜的東西,是多年的經驗結合理論的綜合第一判斷力。”
洛毅森對直覺的定義換來了公孫錦詫異的目光,莫名的,他有些緊張,等著公孫錦出招。豈知,對方卻說:“你回去吧。”
“什麼?回去?”
“當然,早點回去休息。”
洛毅森欲言又止,終究還是沮喪地點點頭,連聲再見也沒說轉身走了。他走到工作間回頭看了眼還趴在地上的嘉良,眼睛裏閃過一絲倔強,趁著裏麵那兩個人不備,偷偷把什麼東西塞進了工作台下麵。
洛毅森前腳剛離開現場,公孫的電話響了起來,他隻是嗯嗯了兩聲便掛斷,告訴藍景陽:“後巷沒有找到凶器。”
“那個姓洛的……”
“我會讓蘇潔盯緊他。”
兩棟樓之間的小巷子裏昏暗無聲,他確定了裏麵沒人才閃身進去。出於某種生活習慣,洛毅森永遠都帶著兩部電話,一個是工作專用一個是私人號碼。剛才,他用私用電話撥打了自己的工作電話,保持通話狀態,他想要知道,公孫錦和藍景陽在他離開之後會說些什麼。
很快,他在電話裏聽見了藍景陽的聲音:“公孫,這屋子看起來是間密室,但上麵有通道。”
通道?洛毅森心中一緊。他去過那個工作室無數次,從來沒聽說過上麵還有通道,那個姓藍的是怎麼知道的?
“我找人來打開看看?“公孫錦的聲音從耳邊傳來。但是,藍景陽卻說,“不,暫時別動。我還要再看看。”
藍景陽的話讓洛毅森一頭霧水,完全不明白是什麼意思。這時候,聽藍景陽接著說:“這是第二起了。你有什麼看法?”
“看手法是同一個凶手。但是……”公孫錦猶豫了一下,“我以為凶手會在短時間內作案,沒想到相隔了半年之久。”
相隔半年?就是說,半年前有人像嘉良一樣被殺?洛毅森下意識咽了口唾沫,繼續聽。
“公孫,你不覺得奇怪?”藍景陽不緊不慢地說“這起命案和第一起相比少了很多東西。”
這時候,洛毅森聽到了公孫錦的笑聲,繼而聽他說:“那是因為我們的目擊者沒有說實話。”
瞬間,洛毅森的背部一片汗濕。
渾渾噩噩回到家裏,躺在床上的時候還難以接受嘉良已經死亡的事實。
按照規矩,他應該回避此案。這時候的洛毅森也有些猶豫,換做別人死在他麵前,或許他會老老實實回避這個案子,但那是嘉良,是跟他一起長大,從沒嫌棄過他的嘉良。他做不到不聞不問,做不到袖手旁觀。況且,公孫錦和藍景陽的出現,實在令人費解。對了,還有那個奇怪的男人。
當時,男人也是去了金穗大廈。算一算,男人應該在他之前,23:40——23:45之間進入金穗大廈。隊長他們到了案發現場一直到自己出來,始終沒有發現另外的人存在。當時也是過於緊張,忘了把那個男人的事告訴隊長。而麵對公孫錦又不想說。
想到這裏,洛毅森自責地拍著腦袋。不管他對公孫錦有什麼看法,隱瞞線索絕對不是他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