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摸摸鼻子,尷尬道:“我剛剛瞎說的,這個東西應該很小,不是首飾的話,那還能是什麼呢?”

祝願不再賣關子,把盒子扔給對方後回答道:“你打開看看,我要回去睡覺了,五點半咱們出去吃飯。”

她說完就趕緊離開了這裏。

不是祝願著急跑,是她剛剛發現有幾個人過去時一直盯著他們的房間看,雖然門隻開了一條縫,但有人路過,祝願依舊能看到對方的身影。

其中有三個人在門口待了好一會,饒是祝願,也不開心起來。

這不是明擺著偷聽別人講話嗎?

雖然她在黎明這兒待的時間是有些久,但這也不能成為他們偷聽的理由吧?

所以她慌忙跑出來,想找那三個人,結果打開門後,什麼也沒看到,走廊裏空無一人。

“溜得還挺快!”祝願吐槽一句,沒再進黎明那邊,而是轉身回了自己房間。

祝願走得猝不及防,留下黎明一個人發呆。

他慢慢地打開手裏的盒子,一塊精致的手表映入眼簾。

看見裏麵的東西黎明瞪大了雙眼,嘴巴也不自覺地微張。

黎明畢竟是見過大世麵的人,所以一下子就認出了這是一塊歐米茄手表。

對於七十年代的人來說這屬實算是奢侈品了,黎明曾經也想買,但是因為有點貴,放棄了。

那塊表將近六百,祝願這次是兩塊一起買的,捆綁銷售,加起來一千,折合後單價五百。

說起來還挺奇怪的,一般情侶東西應該貴才對,比如情侶手表,情侶戒指等,因為打著情侶的名頭,都不會便宜。

不過那隻是前世的套路而已,現在遠沒有那麼多彎彎道道。

而且前世其實也是分東西,有的雙份賣就會便宜一些,而有的則更貴。

反正祝願這次占了便宜,一千塊錢買了兩塊之前單價六百的手表,直接省了兩百塊錢。

黎明第一次見歐米茄手表時是高一,其實那會他完全能買得起,但因為當時年紀小,隻能依靠家裏給錢,他不賺錢,不好意思花這麼多來買一塊表。

而且他爸媽那會已經給他送了一塊二百多的手表,也挺好的,所以黎明放棄了。

沒想到年少時一直想要的東西居然就這樣猝不及防地出現在了自己麵前。

黎明深吸一口氣,轉身出了房門,他想去找祝願。

然而走到門邊,他又停了下來,因為怕驚擾到祝願休息。

畢竟他剛剛發了一會兒呆,具體多久他也沒算,反正不止五分鍾。

他試探著敲了一下門,隨後輕輕喊了一聲:“阿願,東西收拾完了嗎?”

沒人回答,他以為祝願太累睡著了,轉身又回了自己房間。

其實祝願是進了空間。

她並不覺得那塊表有什麼珍貴的,送給黎明,多少錢她都樂意。

畢竟黎明也送給她不少東西,而且黎父黎母對她也很大方,更何況黎明還時不時地給她發零花錢,單單錢這塊估計也有五百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