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喜歡你夠不要臉(2 / 3)

老頭死兩年了,車禍撞死的,開車的是副縣長的兒子,現在已經調到市裏來了,那小子也順理成章的成了副市長的兒子。老頭臨死前和我說不要報仇,胳膊扭不過大腿,整個山城市都是他們劉家的,如果我想活著從這裏離開的話,就隻能忍氣吞聲,當孫子賠笑臉!

我長這麼大頭一次這麼聽老頭的話,當了兩年的孫子,從他們手裏拿了三萬塊錢的賠償費。一萬塊錢是給老頭辦喪事的,剩下的兩萬塊錢一萬塊錢是我高中三年的學費,還有一萬是夥食費,如果能考上大學,打打工什麼的也算是能湊個夠學費錢,要是不上大學的話高中畢業算算也能自己謀生了,總是餓不死就行。

我一直相信自己將來一定會大有作為,可是距離高考還有一百天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像是掉進了漆黑的冰窟窿裏,整個世界的光彩與我隔絕了,我重新回到了垃圾堆裏,和一些野狗搶奪食物,給一群有爹有媽的孩子欺負完了之後再被他們的爹媽辱罵一番,回到我和老頭的那個小棚裏的時候迎接我隻有老頭那髒兮兮,帶著一抹善意的笑,那時候老頭會和我說:“小樂啊,將來你一定比他們有出息。人要是能忍常人所不能忍,定能行常人所不能行之事!你是好樣的!”

在老頭的鼓勵下,我長到現在總算沒有心理扭曲,但是今天,我覺得自己的心理扭曲了,我的身邊沒有老頭在,回到那個小棚裏的時候也沒有老頭的笑臉,整個世界隻有我一個人,而我也像是被這個世界遺忘了。

我在這個棚裏趴了兩天三夜,最後像一條死狗被毛大偉給拖了出來,在醫院裏吊了一個星期的水氣色才算好點。

回到學校的時候我的桌椅被人占了,周圍人看我的眼色也都變了,有同情,有鄙夷,有厭惡也有嫌棄,更多的是淡漠,這才是最讓人想死的眼色!

“沒事的,兄弟挺你!”毛大偉拍拍我的肩膀,一臉真誠地說道。

在這個時候,我覺得毛大偉是這個世界上除了老頭之外對我最好的人,他就是我再生父母,就是我親孫子!

大偉比我小好幾個月,我身份證上登記的日期是四月十號,他則是十二月十號,那一張掌櫃臉活脫脫就是為了成為一個奸商而生的。但他明明知道羞辱我的人是劉勝,還站在我身邊,這讓我很感動。娘的,還是發小的感情最靠得住啊!

不過讓我擔心的是,大偉這小崽子家庭條件也就和我比才算好一點,他站我邊上一起對抗劉勝,是想展示給廣大人民群眾看什麼叫“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嗎?

劉勝是誰?Mb的他就是開車撞死老頭的那龜孫!他爹叫劉長福,現在是山城市副市長,專職經濟開發。劉長福的三叔叫劉天水,是山城市的市委書記,現在知道劉長福為什麼能那麼快從一個副縣長提到副市長,還專門搞經濟建設了嗎?明白為什麼劉勝無證駕駛撞死人隻賠三萬塊就沒事了嗎?在他們的眼裏,一個老乞丐的命,三萬塊錢已經很貴了!

山城不隻有山城高中一所學校,但是隻有一個夢逍遙!

劉勝就是知道我當著夢逍遙的麵說我喜歡她,然後才過來,然後見著是我才狠狠地羞辱了我一頓,將我揍得連毛大偉都沒認出來。

馬勒戈壁的難道我不知道自己是塊什麼料?我不知道自己這德行要追校花就他媽的是個笑話嗎?但是爺們說話就要算話,哪怕是無意之中吹了個牛鞭也要為那根鞭負責!我就操了,他娘的我都不知道自己神馬時候變得這麼偉大了,於是乎一萬頭草泥馬從我腦海中深深地呼嘯而過,於是我被驢踢過的腦袋就杵在了夢逍遙的眼皮子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