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稚盯著那個頭小小的櫻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唐朝,櫻桃的吃法相當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後世的奶酪製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這種濃墨重彩的吃法逐漸沒落,改為和現代差不多的吃法:當水果吃。
本朝果農種植的櫻桃主要分為四種:果皮深紅色的朱櫻,果皮淡黃色的蠟櫻,果小而皮紅的櫻珠,紫色帶黃斑的紫櫻。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屬蠟櫻。
麵前小販賣的櫻桃,應該是櫻珠。櫻珠味道酸甜,酸大於甜,作為水果來說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做成櫻桃煎卻很合適。
本朝人對幹果蜜煎的喜愛,到了一種離譜的地步。
臨安街頭市麵上有眾多幹果子出售,少說有幾十種,如梨有梨條、梨幹、梨圈;棗有膠棗、棗圈、肉芽棗;李子有嘉慶子、烏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條……此外還有溫柑、金橘、龍眼、荔枝、芭蕉幹等。①
櫻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種,蘇軾曾經寫過的“爛櫻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櫻桃。
蜜餞果子不出數,需得多買一些,林稚將所有櫻桃打包帶走,拎在手裏掂了掂,估計得有五斤。
雖說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來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廚房,洗淨櫻桃,用筷子戳掉櫻桃核,加糖攪勻,醃製半個時辰。上鍋小火煮開,放蜂蜜慢煎,最後加一點點鹽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櫻桃色澤深紅,表皮微微皺起,顆顆分明,還帶著汁水,酸甜氣息濃鬱。
不曬的話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櫻桃汁也可以衝水喝;曬幹的話就成了蜜煎櫻桃。
林稚捏起一顆櫻桃幹放進嘴裏,酸酸甜甜,很有嚼勁,因為放了少許清鹽,並不膩口,挺好吃。
又用櫻桃汁衝了杯飲子,放井水裏鎮一鎮,冰涼可口。
慢悠悠吃完這頓櫻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櫻桃鋪在陽光底下暴曬。
這幾日天氣晴朗,旭日高懸,才過去半天,櫻桃煎便曬成了,正好趕上他出完早市的攤,晚上拿到夜市去賣。
因著不用推爐車,林稚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輕鬆,第一個到達了攤位。
把攤支起來,擺上櫻桃幹,誘人的紅豔色澤很快便吸引來不少客人——當然,大部分還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這個顏值擔當坐鎮,再加上櫻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適中,很得女孩子們的喜愛,兩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難。
“小郎君今日改賣櫻桃煎啦?”有女郎笑問。
林稚答道:“對,剛好看到有人賣櫻桃,就買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費嚐嚐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