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那幾隻肥碩的兔子,林稚有些擔心:“不會是誰家養的吧?”

“不會!這種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雖然不知道怎麽看出來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滾打的經驗到底比自己豐富,林稚稍稍放下心來,“你母親的病剛痊愈,還是拿回去給她補補身體。”

沈小七擺擺手:“我已經給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氣什麽?”

林稚笑開:“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兔子拾掇得很幹淨,無皮無毛,定是費了不少事。林稚邊洗邊想,下個月或許可以給沈小七漲漲工資。

擦幹兔肉上殘留的水,開個花刀,黃酒醃一下去除異味,薑片、蔥節、鹽、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後刷一層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時,被火逼出來的油脂滴落到炭塊上,發出嘶嘶的響聲,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飄了出來。

香飄甚遠,引得旁邊幾個客舍的人都探出頭來,其中一人問道:“小郎君這是在炙什麽?”

林稚邊轉動烤架邊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聲:“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買些醬牛肉來解解饞!”說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頓收拾,似乎拿著錢袋出門了。

林稚笑了笑,無心插柳柳成蔭,他這是不是也算促進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隻兔子,整整花了一個下午才烤完,買醬牛肉的鄰居已經解完好幾輪饞,林稚才剛剛把烤兔從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醬色油亮,肉香撲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條兔腿。

咬一口,外焦裏嫩,鮮嫩多汁,醇香肥軟的肉香混著孜然香,細細咀嚼,滿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來,他還沒怎麽喝過酒。一來是對酒留有陰影,二來是酒價太貴,好酒買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綠蟻新醅,聽著好聽,其實連酒糟沫都沒過濾幹淨。

吐槽完畢,林稚給自己做了碗青菜湯餅,舒舒服服地吃完一隻兔腿。

吃完才後知後覺意識到,剩下的兩隻半兔子該怎麽辦?儲存也隻能儲存個一兩天,時間一長,還會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熱拿到夜市出售。

擺上不過片刻便有客人來買,還是個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對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長街上,像逛自家後花園一樣悠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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