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妙寶告訴婠婠說,其實她現在走脫不幹淨其實還是有另一重原因的。
——因為方上凜手中還握著那張當年納她為妾的文書。
哪怕她昔年再三改變過身份,改換了兩三個姓氏,那張文書也還是有用的。
那上麵有她親手蓋上的指印,也是在官府跟前留下憑證的。
當年方上凜攆她走,揚手就把當年為妙寶所置辦的那張“賀妙寶”的戶契扔到她臉上了。
妙寶拿著這張戶契,倒是的確可以想去哪裏就去哪裏,也有了一個光明正大的身份。
但是那張納她為妾的文書,他並沒有給她。
方上凜那時沒給,妙寶也沒有提跟他要
——因為她覺得那個時候的方上凜願意放自己出府,對於她當時那樣一個犯下數罪的賤婦來說,就已經是格外“開恩”了,她怕自己若是還得寸進尺要那封納妾書,他一氣之下反而要打死她。
在方上凜沒找她的時候,她自然可以裝作沒事人一樣地在蜀地重新相看人家、重新準備嫁人。
可是等到現在方上凜已經重新找到她、把她抓回來之後,她就不能再這麼幹了。
因為方上凜隨時可以拿著這張納妾書治死她。
光一個“逃妾”“叛主”“私自成婚”的罪名,就能叫她真的被浸豬籠去。
她現在後知後覺地想起來,也實在害怕了。
聽聞這般,婠婠抬手在桌上拍了一下。
“我叫人來搜府。”
婠婠的語氣有些著急,“這東西沒準還藏在他府裏,正好趁他不在城中,我私下派人搜府來,找出來,燒了就是!”
“沒用的娘娘!”
妙寶連忙勸阻,“我前兩日也在府中找過了。一則找不到,二則就算找到了也沒用。”
她說,“這納妾文書是一式三份的,方上凜那裏有一份,妾身這裏有一份,官府那裏還留下了憑證和公證的文書!
妾身自己身邊的那張已經一氣之下燒掉了!可是現在就算把方上凜手裏的那張找出來,也還是沒用的。官府那裏還有存證啊!”
婠婠慢慢收回了手,亦無力地緩緩吐出一口氣來。
是了,方才倒是她思慮不周了。
買賣納娶妻妾奴婢,這種事情怎麼可能就隻有雙方之間才有文書留存的呢?
官府那裏怎麼可能沒有記錄。
妙寶也是泄氣地低聳下肩膀,微微彎了腰身,很是無力。
當年方上凜納她為妾的時候,是極為正式、還擺了酒的。
他親自擬了這封文書,到官府那裏留存公證,也同樣請了方家的親戚們來吃一回酒。
那時候妙寶心中很是歡喜的。
她覺得自己即便隻是個妾室,好歹也得到了一些他的妻子才可以得到的東西,心中暗自快樂著。
她也不是那種任人輕賤的妾,是官府裏過了明路的良家妾。
她和他,也是名正言順在一起的。
哪怕這輩子都不能稱呼一聲“夫妻”,可是好歹他們也是光明正大的,不是外室,不是無媒苟合。
她那時候又哪裏會知道,自己當年得到的這點蠅頭小利,都成為她今時今日再無法離開方上凜的鐵證和鎖鏈。
婠婠思量了許久,終於又給賀妙寶出了第二個主意。
“或者……你把該從他身上拿走的東西拿了,為自己、為女兒考慮考慮,也未必不可。”
她拍了拍妙寶的手背,
“在名分上跟他過下去,就當他的妻子,但是你也有法子不必承擔身為他妻子的責任和義務。他既然說要給你誥命,那就活該是你得的東西。等到戰事了了,我帶你回魏都去,陛下會繼續任方上凜為雲州守將的,他卻走不了,不會到你跟前來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