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給予幹部任免建議權(1 / 2)

方城市紀委原常委彭黎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違紀違法案件查辦處理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0萬元,到案後能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線索,認罪悔罪,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綜合考慮上述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彭黎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在此之前,彭黎明已經被給予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

方城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孫宇的案情複雜,目前還在調查中,包括方城旅遊領域的“四朵金花”也還沒有放出來。

魯南省旅遊局原局長朱國超已經被正式立案調查,他很大一部分違紀違法行為都與孫宇有關。

而且,孫宇和朱國超的案件還牽涉到了魯南省的省級領導,中JW已經介入調查。

下午的時候,鄭功名接到了市委組織部部長王嘉晟打來的電話,讓他有空過去一趟兒。

組織部長召喚,鄭功名不敢怠慢,立即趕了過去。

“部長好,您指示!”

“指示沒有,是有事情想和你商量一下,也是乾輝書記的意思!”

“部長,您請說!”

“是這樣的,前段時間旅遊領域反腐成效顯著,有5個縣區政府的分管領導被立案調查,這些崗位需要有人頂上去!乾輝書記的意思,近期將縣區政府分管旅遊工作的領導配備到位,想看看你有沒有中意的人選?”

“感謝書記和部長的信任!幹部任免權在市委,建議權在部裏,我這個旅遊局的人,不敢造次!您也知道的,我到方城時間不長,對很多幹部還不太了解,更不敢妄言了!”

“哈哈,功名,你還是一如既往的謙虛!乾輝書記早就料到你會這麼說了,所以,他給了你兩個選擇,一是提出這5個縣區政府分管旅遊工作的副縣(區)長的建議名單;二是安排你到縣區掛職,擔任縣(區)委副書記、常務副縣(區)長,隻是掛職,市旅遊局的工作你還要兼顧。你選擇吧!”

“部長,您這不是為難我嗎?我對幹部情況確實不了解啊!”

“不是我想讓你為難,我隻是落實乾輝書記的指示,先跟你了解情況!乾輝書記還會親自找你談的!”

“好吧!這麼大的事情,來得太突然,您能容我考慮兩天嗎?”

“可以啊,你說兩天就兩天!今天找你來,還有一件事,就是全市旅遊係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事情,目前筆試工作已經結束,即將進入麵試環節,關於麵試考官的人選方麵,你有什麼想法?”

“謝謝部長!部裏按照正常的程序選派就行!”

“我們想讓你擔任主考官,畢竟你是市旅遊局的局長,更知道旅遊部門需要什麼樣的幹部!”

“既然部長都這麼說了,那我再推辭的話,就有點說不過去了,謝謝部長對我們旅遊部門全方位的關照!”

“好,那就這麼說定了!還有,縣區組織部的幾位部長前段時間找過我,他們縣區的旅遊局局長、副局長被立案調查,新的人選方麵,想征求部裏的意見,我知道他們的意思,其實是想通過我征求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