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天價代言!(1 / 2)

林允兒所提出的代言費標準:常規產品代言一年低於四億韓元免談!

常規產品代言,鞋帽,服飾,食品,飲料,首飾,化妝品,日用品,保健品,餐廳商鋪等等這都屬於常規產品,還有特殊商品(高端產品),特殊商品就是汽車和電子產品(包括家用電器)以及移動通信,算上後世的話,還得再加上個互聯網產品。

某種角度上,特殊商品代言基本上就等於是頂級代言,那些天價代言往往都是從這些特殊商品代言裏出來的。

常規產品廣告代言費不能低於一年四億韓元,而特殊商品林允兒則直接要求翻倍:代言汽車和手機電腦電視等產品的話,代言費不能低於一年(一期)八億韓元,通信運營商的代言也是一樣,隻要是少於這個數,就算是現代三星SK那也免談!加注一條,把樂天集團加入本姑娘的黑名單,但凡是樂天旗下產業的代言邀約一律拒掉,談都不用談,給一百億都不伺候!另外,所有樂天商場內少女時代宣傳海報即日起主動下架,以後再不與樂天合作!

S.M一眾高層不知道林允兒跟樂天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問林允兒原因她也懶得說(想知道原因?等九年以後再告訴你們),但是人家林大神既然已經發話了,而且態度很明確也很堅定,大家沒別的辦法,必須得好好捧著好好寵著的情勢下,也隻能是照著她的意思去做…期間樂天的代表倒是有上門,不過最後卻被李秀滿親自給‘打發’了…

八億韓元,這可是韓國明星本土代言費的最高標準!

2007年之前,獲得此檔天價代言費的韓國明星不說一個沒有,那也是屈指可數了。

上一世的少女時代在2012年左右最鼎盛時期其廣告代言費曾拿到了二十億韓元,這還是集體代言,關鍵是現在是2007年不是2012年啊!

又要四億韓元又要八億韓元的,話說這個價位林允兒真的要得很高麼?

那用林老大的話說(一本正經的吹牛X):今年這個價,明年你們就算給八億十六億都不一定能打動我呢,至於說後年嘛,嗬,後年就不跟你們玩兒了,後年本姑娘就要帶著姐妹們去掙歐元美金人民幣了~

那位化妝品廠商代表的‘遭遇’算是個例,而這樣的個例,S.M公司在這幾天時間裏拒了沒有十個也有八個了。

正當S.M眾位理事對那幾份煮熟鴨子沒飛走卻被白白扔掉了的各產品代言合約感到可惜感到不舍之際,真正的大金主,終於是找上門了。

崔武鈞,三星集團旗下三星電子理事,此人此次親自上門造訪,是受社長(CEO)尹鍾龍之命,特意前來誠邀少女時代全員為三星電子作形象代言並立刻為即將上市的SCH-W629伯爵手機拍攝CF畫報以及進行必要的宣傳,如果可以的話,還希望林允兒能為這款主打手機或者為三星電子寫一首品牌宣傳曲。

代言費用,初定為九億韓元,如果林允兒可以為三星電子創作出優秀的宣傳曲,價碼還可以商量,代言期限為一年,另外三星電子擁有此份代言合約的優先續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