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憐卿半世坎坷,願許白首相護-4(1 / 2)

沈惟清再回來時,便見阿榆端了張椅子,正坐著窗口,支頤眺向窗外。

這院裏原本栽了各色牡丹,此時更該盛綻爭豔。可惜今年的牡丹生不逢時,落入阿榆算計,院中便隻剩了一片蔥翠的綠。如今暮色漸沉,這片綠染了微微的落日餘暉,倒也養眼怡情。

覺出沈惟清歸來,阿榆無意地用手指摳了摳窗欞,“藥方開發了?先說好了,太貴的我可吃不起。沒錢!”

沈惟清淡淡道:“我出錢。你肯好好吃藥,好好調理嗎?”

阿榆轉頭看他。

沈惟清走到她身畔,也往窗外看了眼。除了那被摘得不忍直視的牡丹,滿院子不是青就是綠,不堪一觀。唯一能讓這院子生動炫麗起來的,竟是眼前這個一身素衣的小娘子。

他垂眸,輕聲問:“我沒見過秦世叔幾次,但從小到大,自認看人還算準,何況又是祖父險些認來當女婿的,豈會是庸常男子?又豈會放任家中長女受人欺淩,重創如斯?”

阿榆也知他必有疑慮,轉頭審視著他,“你有沒有見過小時候的我?六七歲、七八歲那時候?”

沈惟清仔細想了下,搖頭,“沒有。那時候秦世叔在光祿寺任職,我倒是跟著祖父去拜見過幾回。”

他和秦家這樁婚約,在他爹都沒出世時便訂下了。他雖不是小氣人,但這事著實讓他膩味,即便去秦家也懶得特地去見秦家兩個女兒。秦池也有幾分傲氣,不願挾

恩攀附,當著沈惟清,竟從未將姐妹倆叫出來過。沈惟清的印象裏,隻跟秦家女兒偶遇過兩回,一次遠遠看了個身段,另一次則是看了個背影,彼時隻覺是個還算清俊的小丫頭,其他便沒印象了。

如今……他真的有些懊惱了。

眼前這女子,雖然虛偽了些,勢利了些,狡猾了些,凶悍了些,謊話多了些,人太精怪了些……也沒什麼不好的。

他不該對那樁親事始終抱持刻板印象,不願在她的身上停留眼神。

不然的話,或許他已如別的京城貴家子那般,早早娶了親,指不定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沈惟清低下頭,柔和地看向阿榆,“是不是那段時間出了什麼事?”

阿榆沉默了片刻,聲音沉悶了下去:“那時候你想見我也是見不著的,多半見的是我妹妹,或是我侍兒假扮。因為我被人販子拐走了。”

沈惟清駭然,“你,你說什麼?”

自從在竹林內發現她身上有舊傷,他有過無數猜疑,獨不曾想過,會有這麼一個答案。

阿榆眼底有自嘲,慢慢道:“從六歲被拐走,到九歲被找回,我已經記不得那中間發生過什麼事了。或許人有一種本能,要忘卻這世間最殘忍最痛苦的事,方便他們能有勇氣繼續活下去。我曾說過跟蛇搶老鼠吃,後來還吃了蛇,因此失去了味覺。你們當時聽得笑了,以為我又在撒謊,其實我沒有。”

阿榆的眼神黝黑可

怕,呼吸急促,摳窗欞的動作越來越快。顯然,將那些碎片化的往事勾出,於她也是沉重的負擔。

在沈惟清震驚的眼神裏,她繼續道:“九歲時,淩叔在阿爹阿娘的拜托下,終於找到了我。當時我應該受了很大刺激,已經不會說話了,但還知道拿剔骨刀自衛。後來又隔了好久,我才慢慢恢複過來,並開始跟淩叔學武。我不想再被人欺負。”

沈惟清嗓子又幹又直,死死盯著眼前的少女,啞聲道:“阿榆,我、我從未聽說過這些。”

阿榆以為他不信,苦笑道,“一個小娘子失蹤,是什麼好名聲?自然能瞞就瞞。何況,誰會在意一個六七歲小女孩的行蹤呢?”

她說著說著,眼底酸得很。但吸了吸鼻子,竟沒有落下淚來。這時候若能落下淚來,不知能不能讓他更生出幾分憐惜?如此狼狽如此淒慘,沈惟清必會憐惜,但也可能會嫌棄。若真的被嫌棄了,隻能自曝身份,把真正的秦家女兒秦藜推出來了。

她保護的秦藜,總算還美好著,不用受她當年受的那些苦。

她甚至抬起頭,看向沈惟清,慢慢道:“淩叔說,他找到我時,我正將剔骨刀紮向一個想欺負我的禽獸心口。他想告訴我,我很勇敢。但我甚至記不起我之前有沒有遭遇過更可怕的事。九歲,我應該有些自保之力了。那七八歲那時候呢?我是怎麼過來的?”

她的眼睛本來是清

澄的,笑的時候能映出周圍的多姿多彩。但此時她的眼睛黑得出奇。仿佛一種自內而外泛出的幽冷死寂,吞噬了她眼底所有的光彩。

但她唇邊竟然有笑。

她笑著問沈惟清:“沈惟清,這樣的小娘子,你可還敢娶?”

沈惟清沉默地看著她,看著她唇角自然掠起的笑意,也看著她眼眸裏無悲無喜的死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