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拂風無奈道:“阿榆,你沒想過留些給自己吃嗎?”
阿榆搖頭,“我沒說過嗎?我嗅覺很靈,但味覺不好,嚐不出味道。所以我做飯時聞一聞香味也就夠了,不吃也不妨。”
安拂風、阿塗已聽說過此事,又是心疼,又是無語。
你嚐不出味道,我們嚐得出啊!至於讓我們活得連狗都不如嗎?
那邊李三郎聽阿榆說起味覺時,眉心跳了跳,目光徐徐掃過她們,輕笑道:“這些菜份量很足,我想吃完,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不如坐過來一起用些?”
阿塗尚在猶豫,安拂風已鬆開按劍的手,旋風般坐到李三郎對麵,素日冰冷的麵容綻出一絲微笑,卻依然傲氣地道:“既如此,恭敬不如從命!”
抬眼看阿塗抬腳又縮回的躊躇模樣,安拂風隨手一拉,將他拉到身畔坐了,說道:“既然人家好意,我等自當心領。咱們也不白吃人家,另喚廚娘多做幾樣拿手菜式便是。阿榆,你坐那邊。”
阿榆倒也沒意見,隻是略想了下,說道:“待我先去把湯餅做了吧!先前那酒蒸羊,盤中蒸出的湯汁亦可稱得精華,我正準備拿它給你們煮湯餅來著。如今正好做了,大家分一分。”
阿榆轉身離去,阿塗已然感激泣零,向安拂風道:“原來小娘子沒忘了咱們,準備給咱們煮湯餅呢。”
安拂風低頭看看腳下那條大醜狗,忍住一腳踹過去的衝動,說道:“嗯
,客人吃肉,狗吃骨頭,我們喝湯。”
阿塗弱弱道:“狗也吃著肉了,那肉比給客人的還多。”
言外之意,其實這位尊貴的客人,在阿榆眼裏也不如那條狗?
安拂風瞪他一眼,卻也覺得好笑,看著李三郎笑了笑,舉著先夾了筷芙蓉肉,安撫自己已然暴動的味蕾。
阿塗也跟著夾菜,卻有些心不在焉。
這李三郎真的很特別嗎?阿榆為他兩度親手做菜,安拂風也在這麼一會兒衝他笑了兩次了。
兩次啊!
跟安拂風共事這麼久,她天天對著他不是黑臉就是吵架,加起來都衝他笑的次數都沒兩次!
笑話他的次數倒是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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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兒,阿榆果然用羊湯煮了湯餅,端了四碗上來。
幾人看時,隻見湯餅裏麵放了菠菜和筍尖作澆頭,又飄了蔥末和芫荽末,湯色白得誘人,澆頭綠得清新。
李三郎先嚐一口,果然盡是羊湯的醇厚濃香,卻無腥膩之感,連帶裏麵的菠菜、筍尖都在清素中蘊了濃鬱香氣。麵餅應是廚娘和好的,雖稱不得絕妙,倒也頗有韌性,口感甚佳。
阿塗、安拂風見狀,顧不得說話,也趕緊動了筷。
阿榆興致缺缺,隻低頭看向醜白,柔聲問:“你吃湯餅嗎?”
李三郎笑道:“這狗被我慣壞了,隻吃肉食。”
阿榆眉尖跳了下,沒說話,隨手撥了點湯餅充饑,隻是目光不經意間又瞄了下李三郎。
一條隻吃肉食
的狗……即便當年她養的那條阿醜,也沒敢如此寵縱。
雖說如今天下大定,京師之繁華前所未有,百姓也多能吃飽飯穿暖衣,但即便尋常有錢人家,也未必能做到頓頓有肉,更別說讓一條狗以肉食為生了。
李三郎……究竟是誰?
但無論如何,李三郎的大度和阿榆的廚藝,讓這頓飯賓主盡歡。
安拂風為表心意,特地將她新研製出的牡丹飲子拿了出來,分與眾人飲用。
阿塗沒敢喝;安拂風是驢不知自家臉長,品評得甚歡;阿榆倒是若無其事喝了,橫豎聞著還是有點牡丹香氣的。
吃虧的是李三郎,任他機敏絕世,智謀百出,也不知安拂風給他挖了這麼一個深坑。
橫豎……他是真的沒能摟住他的君子風度和絕世風華,飲下第一口的瞬間便破防了,“噗”地嗆了出來,噴了醜白一頭一臉。
醜白見是主人吐出來的,饒有興趣地用心舔了幾舔,然後“嗷嗚”一聲,痛苦地竄了出去,在街上瘋狂打轉。
行人大驚,紛紛呼喝道:“了不得,了不得,這狗瘋了!瘋了!莫不是得了瘋狗病?快打,打打!打死它!”
李三郎站起,高喚道:“醜白!快回來!”
阿榆摸摸下巴,歎氣:“七娘,你做的飲食吧,其實完全該換個用途。比如對敵之際施展,包管瞬間毒倒三軍,令我朝不戰而勝,亦可令七娘子毒廚之名傳頌四海……”
安拂風幹咳一聲,辯
駁不得。
阿塗幹笑一聲,向安拂風一揖,以示佩服。
李三郎已走出食店,預備喚回他發瘋的狗時,外麵的狗忽然安靜下來,弓著腰警惕地盯著眼前戴鬥篷的黑衣人,喉間嗚嗚低吼,脊背上的根根豎起,四條狗腿卻有些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