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司恩一句“未婚夫”,華音差點把隔夜飯吐出來。
她借酒裝瘋,起身潑啦一下,把那半碗殘酒潑到地上,濺了司恩一袍角,拿著一本賬冊摔在櫃台上,變臉道:“小女子做生意出身,別的不知道,單知道買賣最忌諱的,就是妄信人言,凡事都得有文書憑據!司公子若不肯寫放妻書,那就是沒有交易的誠意!請公子自便,小女子恕不遠送!”
司恩本以為事情成了七八分,沒料到她翻臉,趕緊往回哄,自打兩個嘴巴:“露娘子說的對,是小可考慮不周……”
“不見放妻書,我不嫁你!”華音餘怒未消,別過臉去,“你真有心,現在就寫!”
司恩還想和稀泥,笑道:“我倒是恨不得現在就寫,隻是沒有筆墨。”
“這有何難?”
華音回身,順勢從貨架上拿來筆墨印泥,擺在司恩麵前。
司恩懊悔,心道,怎麼忘了在雜貨鋪子裏頭了。
他還想推脫:“可惜沒人見知。”
華音扯開嗓子,往後一喊:“翠花——”
隻見一個高個女子從後堂跑出來:“表姐,喊我何事?”
司恩認得,這是露華音的女夥計,先前拿著掃把攆他來著。
華音簡單描述了一下情況,道:“現在他要寫放妻書,喚你做個見證,等下在中人位置按個手印。”
“翠花”大驚道:“表姐,你一身酒氣,可是吃醉了?”
說著,他又把司恩往外趕:“你且先回去,改天寫好了放妻書,請鎮上德高望重的族老來作中,不急在一時。”
司恩聽這樣說,生怕華音酒醒,煮熟的鴨子飛了,連聲道:“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兒吧。”
說著,硬著頭皮,龍飛鳳舞,寫了份文書,言明李巧娘不守婦道,犯了七出之條,故而解除幼年所定婚約。
華音看著他寫完,一顆心提起來,此時,隻要加蓋手印,巧娘就重獲自由了。
然而,司恩的手懸在了印泥之上,眼中放出狡黠的光,話鋒一轉道:“那……萬一小可寫了放妻書,露娘子卻反悔了,不肯嫁我,小可豈不是兩頭落空?”
華音想到他有此一問,柔聲道:“司郎的擔心,我也明白,不如你把那些花紅酒禮都搬到車上去,聘禮彩頭我都自己出了,司郎還疑我真心不成?”
司恩笑著,連道“好好”,喚了兩個童仆,華音也差使翠花幫忙,把羊酒錦緞都運到馬車上去。
然後華音道:“現在司郎可以簽了?”
沒想到,剛要按下印泥之時,司恩又把手一縮。
“翠花”搶白道:“你待怎的?”
司恩賠著笑,但語氣毫不讓步:“小可思前想後,露娘子方才說的好,凡事都要文書憑據,小可要露娘子也寫個文書,答應定然嫁我,我才肯簽了這放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