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張警官說完話後,三名小混混的臉色也瞬間變了,一個個都抬起了頭,有些難以置信的看著方傑等人。
對他們而言,自己‘隻不過’是在路邊找人‘借’了點錢,雖然過程中動手把對方打傷了,但他們也沒下死手,就這個程度在以前最多就賠個醫藥費而已。
“阿sir,你是不是搞錯了,那手表不就才三萬嗎,我們哪裏搶了一百萬?你別冤枉我們啊。”
其中那位坐在C位一頭蓬鬆黃毛的混混有些驚恐道,聲音中帶著一絲的哭腔。
再牛的混混他也怕警察,更何況犯事要被定罪的情況下。
他們以前不是沒犯過事,但那都是小打小鬧,進來也就關個三五天,長一點也就才半個月。
怎麼突然就三年起步了。
那價值百萬的手表被他們以三萬塊賣出,在他們的認知中那表估計也就幾萬塊而已。
然而有些東西並不是以賣家定價值的,張警官現在也沒法直接證明那款手表的具體價值,需要等評估報告出來為準。
司法對涉案金額有著一套很嚴格的評判,並不是說方傑說多少金額就是多少金額,哪怕對方把手表的出具,發票等都帶來了,但依舊要等評估報告,評估報告上所寫的金額才是具體的涉案金額。
如果方傑買的是真表,戴的是假表,那三名混混的定罪就要以假表去定。
雖然這種事情幾乎不太可能發生,但這年頭奇葩的事情可多了,這幾個混混固然可恨,但也不能冤枉了他們。
“哼,你們賣多少錢,那表就值多少錢嗎,我實話告訴你們,你們搶的那款表叫什麼百達翡麗,一款表好幾百萬的都有,等評估報告出來,你們自己去看價值吧。”
張警官可不會跟這些混混過多廢話,現在證據確鑿,贓物贓款都已經全部繳獲,根本就不需要對他們進行什麼審問,所以他揮了揮手招來旁邊的警員,“小李,你去通知他們幾人的家屬。”
“阿sir,我當時暈過去了,我根本就沒有參與搶劫啊,是他倆搶的,根本不關我的事啊!”
就在方傑幾人準備離開時,坐在左側的那位混混突然暴起吼道。
方傑回頭看了一眼,他就是當初最先被自己一腳踹暈的人。
這家夥也確實可憐,後續行動啥都沒參與,痛了一晚上不說,好不容易收獲贓款,剛出去消費了一頓大餐然後就被抓來了。
不過,法律可不會因此就原諒他,方傑更加不會。
你是不是冤枉的我說了不算,得呂文渡說了才算!
“毛子,我幹你木,不是你說找他們倆借點錢花花嗎?”
“毛哥...毛狗,你踏馬的不講義氣,阿sir我要舉報,之前天河路新華小區的電瓶車就是他偷的,他還吸毒!”
“對,東街那家劉記燒仙草門口的油漆也是他噴的,他還恐嚇威脅別人家女兒,說要**她!”
“......”
那位長發及...肩的混混倒戈也讓他的兩名同伴立馬暴怒,將他之前所有的事情全部都給抖了出來,一時間審問室裏直接開始了狗咬狗。